政策:中國將給予中西部鼓勵類外企進一步的稅收優惠
http://whmsebhyy.com 1999年11月4日 08:36 中新社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國務院最近決定,對設在中西部地區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滿后
的三年內,可以減按百分之十五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報道說,這項優惠政策自二000年一月一日起執行。這是中國促進西部大開發的重要舉措。
可執行本項稅收優惠政策的國家鼓勵類外企是指,從事經國務院批準,在《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鼓勵類和
限制乙類項目的外企。
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滿后的三年是指,享受稅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減免稅期滿后的三年。
在本項稅收優惠期間,企業同時被確認為先進技術企業或產品出口企業且當年出口產值達到總產值百分之七十以
上的,可再依照稅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減半后的稅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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