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未民/文
本報訊 近期,社會上以外幣計價結算的現象又有所抬頭。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違反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
國家外匯管理局負責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禁止外幣流通,并不得以外幣計價結算。但一段時期來,違規以外幣計價結算的情況在不少地方存在,如一些外商投資企業和駐華機構以外幣支付員工工資,一些涉外賓館、寫字樓以外幣收取租金,一些國際大型演唱會的門票也以外幣計價。這些行為損害了人民幣在我國境內的主權貨幣地位,有的還成為外匯非法交易市場的“匯源”,擾亂了正常的外匯秩序。
這位負責人強調,擅自以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的,將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并按有關外匯管理規定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