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彭建真6月27日,記者獲悉,萬客隆已將北京兩家超市銷售的“貴州老干媽”辣醬全部從柜臺撤離,轉而全部銷售“湖南老干媽”辣醬。記者對此感到詫異:前不久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已經判定,“湖南老干媽”屬于侵權行為,必須停止使用類似商標。現在“湖南老干媽”卻居然將“貴州老干媽”從萬客隆公司擠走。記者當即和貴州老干媽駐京辦陳主任取得聯系,陳主任告訴記者,自己的商品一直在萬客隆銷售良好,出現這樣的局面自己不曾料到,因此陳準備就此事下午前往萬客隆和有關人員磋商,并約記者一同前往。
在驅車前往萬客隆的途中,陳主任告訴記者,據他們所知,萬客隆公司剛剛獲得了“湖南老干媽”公司3年18萬元的廣告贊助費,而獲得贊助費的前提就是“貴州老干媽”的貨品必須從萬客隆撤柜。看來是18萬元的廣告贊助費打敗了“貴州老干媽”。但是北京市高院的判決表明,“湖南老干媽”要想繼續銷售,必須改變和“貴州老干媽”類似的包裝,否則就是違法。
到達萬客隆洋橋店后,首先映入記者眼簾的是“湖南老干媽”的巨幅廣告,從廣告上的包裝看,“湖南老干媽”的包裝標識并沒有太大改變。
在萬客隆公司總部,未表露身份的《中國經營報》記者在第一時間聆聽了雙方磋商的整個過程。
“你們來得太晚,現在事情都已經決定了。”見到貴州老干媽的陳百壽后,萬客隆食品采購部的朱宇第一句話就是這樣。“不客氣地告訴你們,我來萬客隆已經有半年時間了,今天上午第一次看到你們。你們以前到哪里去了?萬客隆這么大的市場,平時你們的業務人員連來都沒有來過,現在找我們已經晚了。”
貴州老干媽陳主任表示,公司產品早就進入了萬客隆,并不怕和其他企業展開公平競爭,現在一家被判商標侵權的企業居然要求萬客隆將貴州老干媽撤貨,而萬客隆為了18萬元廣告贊助費就同意了,公司無法接受;何況,萬客隆作為在北京享有一定聲譽的外資零售企業,這樣的做法實在欠妥。
萬客隆食品采購部朱宇的答復是:“首先第一點,我不怕你以任何的方式找麻煩,打官司,因為所有的費用一律由廠家(“湖南老干媽”)支付。萬客隆歷來就是這樣。就是技術監督局查我們的商品,檢驗費都是廠家出,在費用上我們從不擔心。第二點目前湖南方面給我拿的資料來看,我看不出有不合格的地方。外資的大型零售業都是這樣,想進店就要交進店費,大家都是大要特要呀!”
記者問:“萬客隆其他品種的商品是否也有可以采取類似排斥性的行為將競爭對手清除在外?”朱宇表示:“這種情況可以存在,其他品牌只要花錢,原則上都可以把貨柜買斷。”看來類似出租柜臺的中國老百貨經營方式也開始進入像萬客隆這樣國際著名超市。
記者又問:“萬客隆這樣的國際著名公司,好的商品不賣,似乎說不過去。”“你把這件事情上升到這個高度沒有意思,大家都是商人,商人就是看中利益。”朱宇把記者的話頂了回來。
談判過程中,“貴州老干媽”的陳主任還提供了大量資料,并建議朱宇把資料交給萬客隆的法律顧問研究,看能否銷售“湖南老干媽”產品,同時陳主任表示公司絕不會放棄對這件事情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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