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4日訊 記者彭俊報道:農業部會同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五部局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農業生產資料打假專項斗爭聯合行動。
為加強對農資打假聯合行動的組織和領導,農業部等9個部門聯合成立了農業生產資料打假專項斗爭部際協調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督查全國農資打假聯合行動。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有:農業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國家經貿委和監察部。
據農資打假部際協調小組組長、農業部副部長范小建介紹,這次農資打假聯合行動,將重點查處七類產品和五種違法違規行為。
七類農資產品是:假冒偽劣種子(包括種畜禽、水產苗種、熱作種苗、牧草種子)、化肥(主要是復混肥)、農藥(包括鼠藥、衛生殺蟲劑等)、獸藥、飼料(包括魚粉)、農機及零配件和漁機漁具。
五種違法違規行為是:未取得或冒用他人產品登記證(或推廣許可證)、批準文號、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審定證書、質量合格證而違法進行農資生產、銷售的行為;無產品標識或產品標識不全的行為;生產經營劣質和失效變質農資產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假冒他人商標、產品名稱、包裝、裝潢,偽造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質量標志,涂改偽造產品生產經營單位名稱、地址、有效期限的行為;利用廣告或其他手段對產品質量、服務、功效、適用范圍等做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同時,對群眾投訴多、社會反映強烈的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進行重點整治。
范小建說,在農資打假專項斗爭中,對立案查處的案件要做到“五不放過”,即案情沒有搞清的不放過;假冒偽劣商品的源頭和流向沒有查明的不放過;制假售假責任沒有依法處理的不放過;該移送司法機關沒有移送的不放過;包庇、縱容、參與制假售假的國家公職人員沒有受到追究的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