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從去年1月1日起,我市稅務機關已停止征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但近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此項稅種清欠的“收尾”工作仍持續進行。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簡稱投向稅)是在原建筑稅的基礎上發展而來,于1991年開征,按實際應稅投資額收稅。當時我國經濟過熱,固定資產投資過猛,投資結構不合理,盲目投資和重復建設比較嚴重。開征此稅,對當時引導投資結構發揮了重要作用。
國家在停征投向稅之前,還曾對199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這一時段的投資額實行減半征收。
據悉,我市投向稅在減免征收政策出臺前一直呈上升之勢,全市1994年稅務機構分設時,此項稅收收入為3996萬元,1999年升至近2億元。
雖然今后從事住宅建設投資、更新改造和裝飾裝修投資、樓堂館所投資等都不再繳納投向稅,但是在停征政策出臺之前應繳未繳的稅收并不會“一筆勾銷”。市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停征是發揮稅收調控作用、支持擴大內需發展經濟,而清欠是為完整執行稅收政策,公平稅收負擔。因此清理壓欠仍是今年稅務機關稅收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記者了解到,市地稅局去年已將1997年至1998年的所有投資項目整理歸檔,下發到各分局,在全市開展了清理壓欠檢查。
據統計,去年全市共清理檢查301戶、338個投資項目,征收入庫“投向稅”5470萬元。稅務人士調查分析,今年全市將仍有一定數額的稅款入庫。(記者黃斌 通訊員何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