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8日,無錫市銀行同業公會發出“第一號”通報,向2戶缺乏信用、欠債不還的企業予以金融“封殺”:各銀行不再對其發放新的貸款,不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及保函,收回到期貸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 近年來,企業違約欠貸欠息現象較為突出,銀行同業公會近期出臺了有關對信貸違約債務人通報的試行辦法,規定各會員行發現借款人有違約欠息逃債等行為的信用不良債務人,可向公會提出違約通報申請,公會發出信貸違約通知書后,要求其15日內主動與貸款行聯系落實還款,否則予以通報。對被通報的企業,會員銀行將對其采取不發放新貸款等聯手制裁措施。
4月底,5家銀行率先向13戶企業“開火”,據了解,這些企業共長期拖欠銀行債務1.1億元。同業公會向他們發出了信貸違約通知書,近日,有8戶企業制訂了分期還本付息的計劃,3戶作出了還款承諾。銀行對這11戶企業免予通報,但還有2戶企業因沒有改善信用行為的具體措施,被銀行聯手制裁。據銀行同業公會介紹,對這兩戶企業的“警報”要等還款后才能解除。(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