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日前發出《關于公布列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范圍的擔保機構名單(第一批)的通知》,天津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等104個擔保機構成為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首批成員。
據悉,列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第一批104個試點擔保機構中,59個為城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7個是省級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38個屬于從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并符合試點條件的商業擔保機構和互助擔保機構。這些試點擔保機構分布在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900名從業人員,到位擔保資金31億元,已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各種所有制的城鄉中小企業提供各類信用擔保60多億元。
據了解,各地參加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協作銀行(分行、支行)第一批共有229個,其中國有商業銀行占63%,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占37%。按照協作銀行數量排序的前6名為: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另外,中國光大銀行[微博]、中國民生銀行、華夏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等也是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協作銀行。截止到2000年底,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有2600戶中小企業從上述協作銀行獲得擔保貸款支持。
另悉,為配合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國家稅務總局已于近日發出《關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的通知》,文件規定對經國家經貿委審核批準納入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可以享受3年免征營業稅的鼓勵政策。(楊明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