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近日下發了《關于嚴格控制新增棉紡生產能力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堅決制止棉紡行業低水平重復建設,進一步鞏固紡織突破口的工作成果。
國家經貿委要求,繼續加強對棉紡細紗機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凡生產、銷售和購買違規產品的將給予嚴肅處理;對棉紡生產能力實行總量控制,購買棉紡細紗機只能用于企業的更新改造,同時必須報廢銷毀相應的落后生產能力;對氣流紡
紗機的管理將納入棉紡總量控制范圍,凡需國內采購這種設備的,須經國家經貿委備案登記后,再憑“備案登記表”到生產企業購置;嚴格控制棉紡細紗機進口,凡進口棉紡細紗機、氣流紡紗機、噴氣紡紗機等涉及棉紡生產能力的設備,須經國家經貿委核準,同時國家禁止二手棉紡細紗機、氣流紡紗機、噴氣紡紗機和落后機型的進口。
國家經貿委要求各省經貿委指定一名負責人,負責協調落實控制新增棉紡生產能力工作,負責組織查處本地區違規生產、銷售、購買棉紡細紗機的行為。
據了解,1997年紡織行業開始壓縮淘汰過剩和落后的生產能力,到2000年全行業共壓縮淘汰940萬落后棉紡錠、28萬落后毛紡錠,行業工作重心開始轉入產業升級。紡織工業產品供求關系逐步改善,價格止跌回升,經濟效益迅速提高,去年紡織行業實現利潤290.1億元,創下歷史最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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