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局長 金人慶
編者按:今年4月份,是全國稅務系統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10周年。為了不斷增強全民依法納稅意識,營造良好的依法治稅環境,推動稅收工作的發展,國家稅務總局決定,今年繼續開展第十個全國稅收宣傳月活動。
今年稅收宣傳月活動的主題是:稅收與公民。為了讓讀者更好地了解“九五”期間我國稅收取得的成就,“十五”期間稅收改革的方向,本報刊發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金人慶同志文章,以饗讀者。
●“九五”期間,稅收收入持續快速增長,去年增收額超過2000億元
●要進一步提高稅收的財政保障能力。積極穩妥地推進稅費改革,健全稅收制度,強化稅收征管,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
●要強化稅收的調節收入分配功能。要完善個人所得稅法,開征遺產稅;要保護合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過分擴大;還要為建立穩定的社會保障體系提供強有力的保證
●“十五”稅制建設的主要任務是:完善流轉稅,規范所得稅,健全地方稅,推進費改稅;加快稅收立法步伐,制定稅收基本法,提升稅法級次,健全稅法體系
“九五”稅收工作成績巨大
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和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勾畫出了新時期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在新的歷史時期,稅收工作必須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認真總結歷史經驗,尤其是“九五”稅收工作經驗,繼續堅持依法治稅,從嚴治隊,深化各項改革,大力組織收入,為我國改革和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九五”期間,全國稅務系統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認真落實“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清繳欠稅”的稅收工作方針,堅持依法治稅,從嚴治隊,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為我國“九五”輝煌成就的取得,作出了重大貢獻。
“九五”期間,稅收收入持續快速增長,連年增收1000億元左右,2000年增收額超過2000億元,1999年稅收收入首次超過1萬億元,2000年達到12661億元。“九五”期間,稅收總量超過47000億元,是“八五”的2.2倍。與此同時,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由“八五”末期的10.2%上升到2000年的14%,五年間提高4個百分點,中央級稅收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由1995年的56.7%上升到2000年的58.9%,提高2個百分點左右,稅收收入已步入與GDP同步增長,并通過加強征管略快于GDP增長的良性軌道。
“九五”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稅收宏觀調控作用發揮最好的時期之一。“九五”初期,稅收制度為配合治理通貨膨脹,實現國民經濟“軟著陸”作出了貢獻。1998年以來,稅收政策作為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證稅收收入穩定快速增長的前提下,為擴大出口、拉動投資、刺激個人消費、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企改革、配合西部大開發以及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要求,進行了有增有減的結構調整,為成功應對通貨緊縮趨勢,促進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新的貢獻。
“九五”期間,確立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稅收征管方式實現了從專管員管戶向管事的根本性轉變,納稅人主動、按時申報率達90%以上;計算機網絡的依托作用進一步發揮,金稅工程進展順利,全國60%以上的縣級稅務機關、75%以上的納稅人、75%的稅款已納入計算機網絡管理,五年查補收入1800多億元。
五年來,稅務系統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初步建立起一套權責分解、相互制約的稅收管理運行機制和激勵、制約相結合的干部管理機制,初步形成了加強“三個建設”,強化“兩權監督”的隊伍建設工作思路,稅務機關的社會形象得到改善,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進一步提高。
“九五”稅收工作的實踐,揭示了以下道理:一是必須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增強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方針政策的自覺性。二是必須強化稅收宏觀調控,全面發揮稅收職能作用。三是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推進依法治稅,從嚴治隊。
“十五”稅收面臨新的機遇挑戰
從新世紀開始,我國將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和剛剛召開的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對世紀之交的國內外形勢作出了深刻的審視和判斷。確定了“十五”期間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目標,強調要把發展作為主題,把結構調整作為主線,把改革開放和科技進步作為動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根本出發點,全面推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稅收作為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完成新時期社會發展目標方面,擔負著更繁重的任務,“十五”期間要在三個方面更好地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一是進一步提高稅收的財政保障能力。積極穩妥地推進稅費改革,健全稅收制度,強化稅收征管,逐步提高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提高財政保障能力,注意防范財政風險。二是充分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要解決好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西部大開發、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深化國企改革等重大問題,都必須充分發揮稅收的宏觀調控作用。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并帶動企業和社會投資,促進消費,稅收必須在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中發揮重要作用。三是強化稅收的調節收入分配功能。“十五”計劃的根本出發點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稅收不僅要為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提供財力保證,也要發揮好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要完善個人所得稅法,開征遺產稅;要保護合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過分擴大;還要為建立穩定的社會保障體系提供強有力的保證。
為此,“十五”期間,全國稅收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和十五屆五中全會精神,繼續堅持依法治稅,從嚴治隊,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大局;保持稅收與經濟的協調增長,逐步提高“兩個比重”;深化稅制改革,調整、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需要的科學的稅制體系;堅持科技加管理,加速稅收信息化建設,提高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健全完善干部管理機制,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稅務隊伍的整體素質;推動稅收事業的全面發展,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十五”稅收工作必須牢牢把握以下三個帶全局性的重大問題:一是要更好地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大局。稅收既要以經濟發展為基礎,又要支持和促進經濟發展。“十五”計劃的主題是發展,稅收工作必須把服從、服務于經濟發展大局作為根本性任務。要適應國民經濟發展變化情況,特別是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全面深化稅制、征管、計劃、機構、人事等改革,進一步發揮稅收促進經濟發展的杠桿作用。二是要全面推進依法治稅。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是稅收工作的基礎、靈魂和立足點,是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貫穿于稅收工作的各個方面。推進依法治稅,加強立法是基礎,制約權力是重點,從嚴治隊是關鍵,協稅護稅是保障。要通過完善立法、嚴格執法、改善稅收執法環境等,把依法治稅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三是要深入貫徹科技加管理的方針。
努力完成“十五”稅收任務
“十五”期間,全國稅務機關要按照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的精神和稅收工作的總體思路,努力完成以下奮斗目標和主要任務:
組織收入。保持稅收收入略快于GDP增長,進一步提高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級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十五”期間,稅收要繼續保持與GDP同步增長或略快于GDP增長的速度,力爭到2005年稅收收入上一個新臺階。主要任務是:進一步落實“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方針,改進、完善稅收計劃管理辦法,強化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加強稅源預測和分析,增強組織收入工作的主動性。
稅制建設。通過進一步完善稅制,基本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要求的稅制體系。進一步完善稅制的原則是:在不增加企業總體負擔、中央與地方利益格局不作大調整的前提下,統一稅法,公平稅負,規范稅制,優化結構,合理分權,方便征管。主要任務是:完善流轉稅,規范所得稅,健全地方稅,推進費改稅;加快稅收立法步伐,制定稅收基本法,提升稅法級次,健全稅法體系。
征管改革。通過進一步完善新的稅收征管模式,初步建立以信息化和專業化為主要特征的現代化稅收征管體系。主要任務是:統一規劃,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實現稅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因地制宜地收縮基層征管機構;實行專業化、分類管理,分解、制約執法權力,提高稅源監控能力;規范征管程序,明確崗責劃分;優化納稅服務,推行多種申報、繳庫方式;規范稽查工作,提高稽查質量。同時,要根據農村稅費改革要求和農業稅收特點,積極探索建立新的農業稅收征管體制。
信息化建設。初步建立功能齊全、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主要任務是:建設一個網絡、一個平臺和四個系統。一個網絡,就是總局、省、地、縣局四級主干網。一個平臺,就是統一規范的應用系統平臺。四個系統,一是稅收業務管理應用系統,包括稅收征管主體軟件、金稅工程、出口退稅電子化管理系統和稅源監控管理系統等;二是稅務行政管理應用系統,包括公文處理、稅收法規查詢、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后勤管理等系統;三是外部信息應用管理系統,包括對互聯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納稅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等;四是稅收決策支持應用系統,包括建立在綜合數據交換處理系統之上的稅收預測、分析等輔助決策應用系統。金稅工程建設是稅收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內容,2002年底要在全國范圍內開通運行防偽稅控開票、認證和增值稅交叉稽核及發票協查系統,2003年4月1日起所有增值稅手工發票停止抵扣。
隊伍建設。按照江澤民總書記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的稅務干部隊伍。主要任務是:適應稅收管理的要求,推進機構改革;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交流輪崗制度;完善公務員管理,貫徹“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原則,特別是要解決好“能下”和“能出”的問題;加強對后備干部的培養,加快領導干部年輕化步伐;加強領導班子、基層和黨風廉政“三個建設”等。《人民日報》(2001年04月02日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