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竇紅梅) 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從4月1日起,本市工商部門將開始對保險、電信、供水、供電、供氣等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出現的不正當競爭、限制競爭的違法行為進行整頓。
據悉,這次整頓執法部門將首先從保險業“開刀”。市工商局經濟檢查處負責人說,目前本市保險機構及保險代理機構約3000家,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表現在:一些保險公司及
代理機構采取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手段爭取客戶,排擠其他競爭對手;保險公司利用自身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優勢指定他人購買某種商品或接受其服務;保險企業借助他人的優勢地位強制進行保險等行為。
據介紹,目前保險市場普遍存在一些不規范行為。如車輛保險理賠中,一些保險公司強制客戶在指定汽修廠修理,甚至指定使用某品牌汽車配件、附件;保險公司與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或商業銀行聯手,強制貸款人購買不必要的保險;保險公司與醫院聯手,強制病人購買保險;保險公司與電信部門強制電話用戶購買電話盜打意外險;保險公司與教育部門聯手,強制小學生購買意外事故險;保險公司與鐵路、民航、輪渡等部門聯手,強制旅客購買不必要的保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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