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哈爾濱劉奇案賠付121.32萬元
被保險人劉奇,男,37歲,系哈爾濱金街精品總匯業主。1999年末,其妻在中國平安[微博]保險公司哈爾濱分公司為其投保“平安全福保險”,保額20萬元,“附加意外傷害保險”100萬元,年繳保費14775元。
2000年6月7日晚,劉某被意外傷害致死。依據“平安全福保險“條款第二條第二款之規定,給付受益人身故保險金20萬元,返還保險費13200元,依據“平安附加意外保險”條款第三條,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100萬元,合計給付保險金121.32萬元。此案是黑龍江省恢復人壽保險業務以來最高額的壽險賠案。
二、長沙劉萍案賠付100萬元
被保險人劉萍于1999年5月5日在中國太平洋保險[微博]公司長沙分公司為自己投保了保險金額為100萬元的“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繳納保費4500元。
2000年5月17日下午,劉萍在株州附近的公路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當場死亡。太保長沙分公司在各種理賠手續齊全后,如約將100萬元保險金交到受益人手中。
三、臨沂母女案賠付122.39萬元
1997年,保險受益人在中國人壽臨沂分公司欲為自己投保,保額50萬元,后因健康原因不符合投保要求,轉而為其妻子投保該險種。此外,在1998年2月,還為其女兒投保了“66鴻運保險A”、“66鴻運保險B”,保險金額均為5000元。
2000年7月21日,母女倆搭車在京福高速公路濟南段發生車禍,當場死亡。災難發生后,經保險公司調查認定,該案屬于保險責任事故,按有關險種責任規定,共支付保險金1223930元。
四、遼寧那某案賠付65萬元
被保險人那某,男,38歲,個體酒店經理,1997年及1998年在中國人壽遼寧省分公司分別為自己投保了重大疾病終生保險及附加意外傷害保險,風險保額達到65萬元。
1999年7月9日,那某在家中被他人殺害。中國人壽遼寧省分公司營業管理部根據公安機關的證明,查實該案屬于保險責任。依據被保險人所投保的保險條款規定,給付其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共計65萬元。該案是遼寧壽險公司迄今為止最高額的個人壽險賠案。
五、鄭州林某案給付62.5萬元
被保險人林某,生前在中國人壽河南鄭州市分公司曾為自己投保了“99鴻福終身保險”和“鴻泰卡”A型保險。1999年12月11日林某駕車外出突遇車禍身亡。按照保險合同,給付受益人金額為50萬元的基本保額、7.5萬元的分紅99鴻福終身保險三年一分紅和5萬元的鴻泰卡A型保險,總計62.5萬元。此案是目前中原地區給付金額最高的個人壽險案。
六、深圳黃某案賠付62萬元
被保險人黃某是深圳市一家貿易公司的經理,43歲。黃某于1996年7月在中國人壽深圳分公司為自己購買了中國人壽一生安康保險,保險金額25萬元,受益人為其女兒。1997年又購買了中國人壽松鶴養老保險,保險金額15萬元。1999年10月24日晚,黃某在家中突然感到呼吸困難、胸痛,被急送深圳中心醫院進行搶救,兩個小時之后因急性心肌梗塞去世。
根據保險合同,受益人除可獲得一生安康保險金額和兩倍的松鶴養老保險金額外,還獲得退還的累繳保費和累積紅利,總額達62萬元。
七、鄭州李某案賠付60萬元
被保險人李某,系河南鄭州二七環衛隊一女工,1998年3月9日在中國人壽河南省分公司投保重大疾病終身保險,基本保險金額20萬元(風險保額60萬元),年交保險費10940元。
1999年9月13日李某因突發疾病死亡。2000年4月28日,根據重大疾病終身保險條款,給付其受益人保險金60萬元。
八、南海某女賠案支付57萬元
1999年,某女士在中國人壽南海公司投保了15萬元的重大疾病終身保險,身故給付保額3倍的保險金;2000年9月又購買了1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其所在單位為每個職工購買了2萬元的意外保險。
2000年9月,該女士到四川旅游,遇車禍死亡。根據保險合同,中國人壽南海公司共向受益人給付57萬元保險金。
九、清遠劉某案賠付56萬元
被保險人劉某,于1997、1998、1999年分別在中國人壽廣東清遠分公司投保99鴻福保額22萬元,其中有遞增保額2萬元,重大疾病終身保額8萬元,死亡保額3倍賠付共24萬元,吉祥卡保額10萬元。
2000年7月中旬,被保險人劉某駕車途經清遠北江大橋時,突然右前輪爆胎,車輛失控,直沖北江大橋后落入了10米的北江河,造成了車覆人亡的意外交通事故。根據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將56萬元給付款給付被保險人的受益人。
十、大連于某案賠付53.6萬元
受益人陳先生于1998年9月為其妻子于某在中國人壽大連莊河市支公司投保“88鴻利終身保險”50份,保險金額50萬元。1999年7月,于某因頭痛經醫院檢查確診為腦瘤。由于癌細胞已大范圍轉移,于7、8月份先后兩次手術都未能挽留住她的生命,于同年12月3日死亡。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在確認屬保險責任范圍內事故時,給付保險金53.6萬元。(國際金融報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