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登彬2月15日北京報道 拍賣市場串通競買、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爭攬業務等現象今后將得到有效制止。這是記者今日從國家工商局獲得的消息。
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拍賣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日前已經由該局審議通過。
據介紹,該《辦法》規定,設立拍賣企業應當按照《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核許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實施拍賣現場監督。《辦法》還特別設立了備案制度,要求拍賣企業舉辦拍賣活動,應當于拍賣日前7天內到拍賣活動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拍賣企業應當在拍賣活動結束后7天內,將競買人名單、身份證復印件送拍賣活動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備案。
據了解,《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