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當輿論對史玉柱[微博]還錢一片贊譽的時候,我們從普通債權人一方,給出了事件的另一面。這才是事情的全貌。不要忘了,這畢竟是對一次失信的補救,而且,補救本身也是不完整的。對此,除了對“補牢”的贊許,是否還應當進行一點“亡羊”的反思呢?
在我們這個轉型期的社會里,不斷重復的失信行為,正瘋狂啃噬著人們對誠信原則的敬畏和信仰;一次次的背信棄義,正釀成當前社會的信用危機。巨人事件就曾是這種惡性循環中的一根著名鏈條。回溯這段歷史,是想讓人們看看失信給百姓帶來了多大的災難,同時,也是為了把史玉柱還錢的意義看得更加分明。
與債權人一樣,我們不把史玉柱當作道德巨人。還錢,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自己。但是,我們認為,這種行為即使純是利己的,也不妨被看作是一種合理的利己主義,在失信現象普遍存在的今天,仍有積極意義。
巨人事件的基調是低沉的,但結尾顯出了亮色。它說明,在這個社會里,誠信的力量仍是主流,它讓失信者必須付出代價,才能重新立足。
2月15日下午5點,是史玉柱承諾還清購買珠海巨人大廈樓花的老百姓錢的最后期限。此時此刻,在珠海市石景山旅游度假中心院內,交通銀行營業部背后一個僻靜的角落里,幾名士安公司的工作人員開始收拾桌子。對于此次收購的最終結果,幾位工作人員始終守口如瓶。
當對史玉柱的個人專訪鋪天蓋地之時,當眾多媒體對此次還債行動大加贊譽之際,本報記者在珠海數天的實地采訪和數位普通債權人的含淚訴說,卻給人另一種不同的感覺。
過硬的擔保讓我動心
2月11日上午,在士安公司收購現場的咨詢處,一位頭發花白的老人向工作人員提出了各種各樣的問題,猶豫了半個多小時之后,仰天長嘆一聲:“算了,大老遠地趕來,也只能這樣了!”然后,雙手顫抖著從隨身的小包里摸出了稍稍泛黃的契約和各種證明、文件,前去兌換自己總額8萬元中的40%。
按照士安公司的規定,此次的收購方式有兩種:一是以100%的價格收購,分兩期支付,即現期支付40%,2001年底再支付60%;二是以70%的價格一次性收購。老人無奈地笑笑說:“史玉柱真是聰明,無論哪種方式,都讓你既不甘心,又不得不作出選擇。因為他也知道,老百姓實在是等怕了。”
這位姓王的老人來自遙遠的陜西,是一位大學教師。為了巨人大廈的美好承諾,他已經苦等了6年,年僅50多歲的他像一個年近70歲的老人。在珠海明媚的陽光下,他向記者講述了自己辛酸的經歷。
1995年1月初,來珠海探親的王老師偶然路過建設銀行某營業部,門口掛著的一個橫幅吸引了他的目光———“2000元3年后變成4000元”。進去一問,工作人員遞給他的是厚厚的一疊巨人大廈的宣傳材料:“專業人士普遍認為,該物業升值潛力巨大,3年內能超過3倍。巨人集團保守地向廣大投資者承諾,升值至少超過1倍……”材料上還印著巨人大廈的效果圖和領導題詞,羅列出的銷售代理則是交通銀行等幾家大型國有銀行,并附有巨人集團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協議,以及各個媒介對巨人集團鋪天蓋地神話般的報道……所有閃耀著信用光環的一切,讓根本不懂房地產、不懂經濟的王老師對巨人大廈確立了信心。
當時,王老師的女兒正在上大學,他自己的退休工資不過每月300多元,生活過得緊巴巴的。王老師把這件事看成是經濟特區帶來的新生事物,這么高的收益,又有這么有力的保證,機會難得。于是,王老師拿出自己的全部積蓄兩萬元,又向親朋好友借了6萬元,湊足8萬元買了巨人大廈的樓花。就等著3年后翻番,還完本錢,自己養老送終的錢也就有著落了。
為了保管這張契約,王老師絞盡腦汁,生怕自己一生的積蓄泡了湯。最后,他把契約封好,粘在抽屜下面。為了保險,他還把契約的編號寫在十幾個不同的地方。
售樓竟是“非法集資”
過了一年多,小偷沒來,各種小道消息卻不斷地傳來。王老師開始有點緊張。到了1996年底,消息似乎確鑿起來,王老師打長途電話到巨人集團,要求退還自己的集資。對方問清數額后說:“8萬元好像太多了,一下子很難退。”這個突如其來的意外讓王老師頓時幾乎要暈倒。
1997年初,王老師長途跋涉趕到珠海,許多債權人正圍著巨人集團要求退款。有關領導則出來辟謠:“巨人大廈絕不會爛尾!”但是,此時此刻,王老師已經沒有任何靠巨人大廈賺錢的想法了,他只想平平安安地拿回自己的本錢。
但是,就這個愿望也并沒有那么容易實現。史玉柱杳無音信,而當初令債權人在種種形式上產生信用保證幻想的機構———銀行、保險公司等此時卻一概回答:“與我們無關。”
王老師等大批債權人感到了絕望。他們不停地向上反映情況,要求相關部門給個說法。
1999年初,王老師從珠海一位知情人那里得知一個情況:早在1995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珠海分行就曾經在“珠銀管199502號”文件中明確指出:“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團公司售賣樓花的行為屬于非法集資,違反國務院和人民銀行有關規定,擾亂了金融秩序,必須立即停止。對已收取的‘預付款’,要按3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按實際天數退還本息。”
這份通知于1995年1月13日印發,而就在10天前的1月3日,老王花8萬元購買了樓花。而且,從1995年到1999年長達4年的時間,這些債權人卻從不知道這份文件的存在,還在一次次想爭取自己的應得利益。
在眾多債權人悉心保留的資料中,記者見到了一份簽于1993年底的“保險協議書”。甲方是“珠海巨人高科技集團公司”,乙方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香洲支公司”。
第一條,保險標的是甲方向投資者銷售其即將興建的巨人智能大廈(主樓及裙樓),并向投資者承諾,該物業3年后升值超過1倍,乙方就此承諾提供本金及超值保險;第二條,保險責任范圍:3年后,該物業升值達不到1倍時,乙方就本金及超值的差額部分進行補償。
但是,當記者打電話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珠海分公司聯系采訪時,有關人員再三聲稱———“此事早已解決,這份保險協議無效!”
還錢是為了再站起來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史玉柱別把自己扮成救世主,他的債根本沒還清。”在珠海,記者見到了幾十位不同行業、不同身份的債權人,他們的遭遇與王老師大致相同。而談起史玉柱此次的還錢行動,大家不約而同談了這樣的看法。
“既然史玉柱承認收購樓花是他的還錢行動,那他為什么不真正承擔責任,按照當初的契約兌現?退一萬步說,按照人民銀行的這份文件,史玉柱至少也得按3年期銀行儲蓄存款利率按實際天數退還本息。現在的做法,完全是耍了一招金蟬脫殼,逃避大量的利息。”而對于史玉柱在媒體上頻頻接受專訪,大談2月15日徹底還清百姓的錢,許多債權人更是氣憤:“首先他連本金都沒還清,60%的大頭我們都沒拿到。再說了,他想站起來,不把屁股擦干凈行嗎?”
老百姓雖然說的是氣話,但仔細想想也不無道理。聯想到近期史玉柱要做大以及借殼上市的種種傳聞,此次還錢行動實質上是史玉柱回購信用、繼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步驟。
經過再三尋覓,記者終于在一片大樓的遮避中找到了曾經讓無數人心動的巨人大廈工地。大門兩側是一副白底黑字的對聯———“大塊文章,陽春煙景”,盡透一股嘲諷之氣。
號稱65層的“巨人大廈”建成的只是地下室和地面3層,一片轟鳴聲中,3部大鏟車正在將地下室和土地整平。一位民工告訴記者:“這樓遲早也要拆。”(本報記者楊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