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明確規(guī)定:打折商品≠處理品
http://whmsebhyy.com 2001年02月01日 09:20 江淮晨報
節(jié)前,各種打折優(yōu)惠的招牌成了各商場最搶眼的風景,然而,打折商品也打出了許多問題。據(jù)消費者李某反映,他在某商場購衣一件后覺得不太滿意想退換,但因是打折商品,對方拒絕退換,理由是打折商品不享受售后服務。又據(jù)一名王姓的先生講他在市內一大商場買回高檔名牌皮鞋一雙,因是打折商品,不能參加抽獎活動。他說,打折商品又不是處理品,它只是商家促銷的一種手段,應該與處理商品區(qū)別對待,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樣的售后服務保障及各項活動。
記者從消協(xié)了解到,正常的商品打折與處理品、殘次品、滯銷品、過季品的降價不是同一個概念,只是現(xiàn)在商家把打折商品的范圍擴大化了,正常旺銷的商品也可以打折,處理品更是降了再降,但二者在售后服務的保障上不能一視同仁。《消法》明確規(guī)定:凡商品標明是“處理品”(沒有真實說明處理原因的除外)的商品,如出現(xiàn)問題消協(xié)將不予受理此投訴,也就是說處理商品與正常商品不享受同等“待遇”,這就要求商家在經銷過程中將正常商品、打折的正常商品、純處理品區(qū)分開來,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讓打折商品少一些后顧之憂。(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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