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健食品,自然關注其營養成分。但是市場上的保健營養品,標簽上標明的營養成分,你看得懂嗎?
一位1歲孩子的母親說,不少嬰幼兒奶粉中的營養成分標識多達30多種,也不知道哪些是最有用的東西。一位給老人挑選麥片的男士告訴記者,許多營養保健品標明“高鈣”、“多維”,但含量多少是“高鈣”,“多維”,讓人一頭霧水。
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所專家楊月欣指出,如何科學地描述食品中的營養成分和含量,在我國仍是一個懸而未解的問題。我國制定涉及“營養素含量”標識的國家標準和規范,與國際或先進國家的專用標準相比,從范圍到定義均有較大差距。她認為,在營養成分標識中需要規范的有主要三個方面:
其一,應規定出必須標識的成分。有什么成分必須標識,除了考慮食品本身的特點外,首先要考慮的是人群營養的主要需求和對健康有顯著影響的因素。如美國FDA新標簽法規定強制性標識的成分有14種,包括膽固醇和膳食纖維。而把維生素B1和B2等不再列為強制性標識的營養成分,因為現在美國人維生素B1和B2缺乏已不是問題;如2歲以下的兒童食品,不要求一定標識出飽和脂肪等成人食品的強制性內容。我國對此無詳細規定,因此在某些食品如嬰幼兒奶粉中,有的營養成分標識多達34種,有的僅有7—8種,而其中強調的一般都是廠家想突出的、但并非重要的成分和內容。
其二,應規定營養成分表達方式。目前各國乃至國際組織對營養成分含量多以100g或100ml作為表示的基礎。用定量值表示的一個不妥之處,就是真正吃起來“是多是少”不明確,易引起消費者誤解。如某兩種保健食品同樣含5%脂肪,可能會認為均是低脂肪含量產品。但若一種需要每天飲用250ml,而另一種僅需10ml,實際的脂肪攝入量自然會大大不同。美國新的標識參考值用每日量值(DailyValue,DV)標識,即實際每天可能攝入的食物量;大量營養素的每日參考值,微量營養素的每日攝入量參考值。楊月欣認為用每日量值(DV)表示營養素的量,直接明了,消費者一看,便知自己食用此食品幾份適合,避免了量值的誤解。但國內市場中營養成分含量描述仍有占RDA%、≤和≥、文字敘述、圖形等表示方法,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亂。
其三,應規范營養素含量聲明術語。我國目前尚無“含量聲明”所有量詞的統一規定,如“高鈣”、“多維”的概念,“無/低糖”、“低/脫脂”的定義,在保健食品營養素含量聲明中可相差十幾倍,極易引起生產者、消費者認識的混亂,表示含量多少的量詞,確定基準應主要是根據人類營養需求和食物本身特性。
楊月欣同時指出,科學、真實、恰當、具體地描述保健食品的營養成分和含量,需要營養科學和食品標準研究的支持。加強營養成分檢測手段和力量,也是一件同等重要的工作。否則,監督、檢測部門無能力執法,營養成分含量聲明亦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