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公證責任賠償保險制度正式啟動。中國公證員協會與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前日在北京舉行了簽字儀式,正式就公證職業責任保險簽署保險協議,將于明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生效。
根據協議,中國公證員協會作為總投保人,將就全國范圍內的公證處統一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公證職業責任保險。對于各公證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從事公證業務時,由于疏忽或過失造成委托人或公證文書利害關系人的經濟損失或傷害,并在保險期限內由委托人或公證文書利害關系人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依法應有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將按保險合同的規定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