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十二月十七日電 廣東省公路水路客運票價在二00一年春運期間(元月九日至二月十七日)繼續浮動漲價,春運結束后恢復正常。
有關管理部門解析漲價原因認為,春運客運壓力大,又有今年燃油價格上漲幅度較大等因素。
據悉,廣東各地的水路春運客運票價,可按現行基價標準上浮百分之六十;瓊州海峽輪渡航線的春運客運票價只能在現行票價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三十。
春運期間,全省各地公路票價可按現行基價標準上浮百分之八十。
其中,節前十五天(元月九日至二十三日)由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東莞、中山、佛山、順德和海安港開往各地的公路客運票價可按基價上浮百分之百;由各地開往上述八市一港的公路客運票價最高可上浮百分之八十。
廣東省物價局指出,以上規定的票價上浮幅度即為最高限額,不得再加收過橋費等。春運期間公交車、出租小汽車和市區輪渡等城市公共交通的客運票價不上浮。
鐵路方面,春運票價上浮,全列空調列車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二十,其他列車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三十。
當局規定,實行票價常年上浮,春運票價上浮,應提前十五天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