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西試點天然氣價格改革,廣東改革后的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為每千立方米2740元
羊城晚報訊 記者許悅報道:我國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拉開了序幕。27日,國家發改委發出消息,決定自12月26日起,在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
對此改革方案,廣東省油氣商會會長吳清標表示滿意,但他分析,在廣東,改革后的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為每千立方米2740元,按照這個數字計算居民用氣價格,可能會略高于目前3.45元/立方米的居民用氣價格,但發改委明確表示,改革試點總體上不會增加居民用氣負擔,因此可能通過提高商業用氣、工業用氣的價格等其他途徑消化這部分價格差距。
改革總體不推高粵桂氣價
發改委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在廣東、廣西進行試點,總體上不會增加居民用氣負擔。同時,為了進一步減少改革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國家還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強省內管網和配氣環節價格的監管。嚴格控制省內天然氣管網加價,引導天然氣直供,減少中間環節,減輕用氣企業和居民負擔。二是鼓勵地方積極探索階梯氣價政策,研究對低收入居民實行相對較低價格,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三是要求各地逐步完善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等各項保障制度。
按照試點的改革機制,廣東的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為每千立方米2740元,這個價格僅高于目前廣東進口的澳大利亞液化天然氣(LNG)價格,大幅低于目前廣東其他氣源價格及廣西使用的國產液化天然氣價格。對此發改委表示,改革試點總體上不會推高兩省(區)天然氣價格水平。
對此改革方案,廣東省油氣商會會長吳清標表示滿意:“每千立方米2740元這個價格,應該說還是比較有市場競爭力的,雖然比澳大利亞的高,但目前廣東天然氣中等的現貨價是每千立方米4300元左右。”
保障居民用氣是政府職責
據悉,由于目前天然氣管理和經營體制沒有根本改革,市場體系尚不健全,近期擬通過“市場凈回值”的定價方法,即模擬市場的辦法,以市場競爭形成的可替代能源價格為基礎,折算相應的天然氣價格,建立起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對此,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微博)分析表示:“市場凈回值法是比較市場化的定價機制,是以天然氣的市場價值為基礎,即以供給用戶最便宜的替代燃料(與天然氣存在替代競爭關系的能源,如石油、LNG、燃料油,清潔能源等)的市場價格為基準,從中扣除管網的運營成本和相關稅費后推算出井口價格。”
“發展中國家的政府可能更傾向于實行成本定價法,可以掌握定價主動權,調節合理利潤的幅度,兼顧消費者負擔。考慮到能源稀缺和低碳發展的需要,市場凈回值法是市場化改革的方向,除了體現市場供求關系,還體現了清潔發展。無論何種定價,保障居民可承受的基本用氣是政府的責任。”林伯強說。
改革核心
天然氣出廠
放開價格
國內進口氣業務虧損巨大,將來政府只管理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
對于此次改革,林伯強在微博中表示:“我國天然氣價格機制改革拉開了序幕,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日益緊迫,需要避免把問題拖大了才改革。”
發改委在解釋為何要推進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時也表示,從2006年開始,我國已成為天然氣凈進口國,對外依存度不斷提高。目前,國際市場上天然氣價格通常采取與原油或石油產品價格掛鉤的方式,隨著近年來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攀升,進口天然氣價格也不斷上漲,形成國產氣價格低、進口氣價格高的格局。進口氣價格按照國產氣價格執行,造成企業進口氣業務巨額虧損。
因而此次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的最終目標,就是放開天然氣出廠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政府只對具有自然壟斷性質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進行管理。
專家解讀
工商業氣價
或會提高
廣州現居民氣價為3.45元/立方米,將來可能略高,但影響不大
在廣州,目前已經有超過七成的市民用上了天然氣,此次改革是否會增加居民用氣負擔?吳清標表示:“目前廣州市的居民用氣價格為3.45元/立方米,國家限定的2.74元/立方米的門站最高價,如果加上其他操作費用,可能會比3.45元/立方米的這個現行價格略高。但發改委說了‘總體上不會增加居民用氣負擔’,從保民生的角度出發,可能會通過提高商業用氣、工業用氣的價格等其他途徑消化這部分價格差距。而且民用的量相對較少,應該問題不大。”
按照發改委的通知規定,天然氣門站及以上價格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管理,門站價格不再分類,實行政府指導價,供需雙方可在不超過最高門站價格的范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門站價格以下銷售價格由地方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地方可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并對機制進行聽證。
對此羊城晚報記者昨天從廣東省物價局了解到,該局已經接到相關通知,目前正在研究制定“落地”的方案,近期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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