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據北京晨報報道,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翁濤12月14日將刑事自訴狀遞交到深圳羅湖法院,請求法院以誹謗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責任。
報道稱已證實法院收到了起訴狀。但至于該院是否受理此案,目前還無確切消息。
郭美美于2011年6月份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的名義在微博炫富而出名。11月3日晚間她在微博上指責翁濤為爭奪中紅博愛股權,而誣陷該公司董事王軍包養郭美美為二奶,造成輿論失勢退出股權。郭美美還爆出翁濤曾坐牢、包養二奶等。
翁濤隨后一一回應郭美美的質疑,他承認自己在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過360天牢獄,不過否認爭奪王軍在中紅博愛的股權,他說:“我用得著去搶王軍的股權嗎?股權是可以搶的嗎?托你的福,現在中紅博愛股權還有價值嗎?是誰造成了今天這個局面。”翁濤一再聲稱自己有證據證明“郭美美是王軍的女朋友”,并立下賭約,如果能證明則要求郭美美退出微博,放棄娛樂圈。
翁濤在刑事自訴狀中表示,郭美美將他描述成一個生活作風不正、假公濟私、吸毒、詐騙的無惡不作之徒,其行為嚴重侵害了他的人格、名譽權,嚴重降低了他的社會評價,給他造成非常嚴重的傷害,給他的家庭和事業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影響。為此,翁濤向羅湖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以誹謗罪追究郭美美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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