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其性質極為惡劣,涉嫌多項違法犯罪行為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表示,云南綠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違規案是證監會近年來查處的一起典型的上市公司欺詐發行案件,該案案情重大,性質極為惡劣。調查發現,綠大地涉嫌欺詐發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有效證明文件和有關單據、憑證,隱匿、銷毀會計資料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
一宗罪:涉嫌欺詐發行
2004年至2007年,綠大地利用其控制的多家公司,采用陰陽合同等方式虛增資產;以虛構銀行回款方式虛增收入;以虛增資產、虛假采購方式將資金流出,再通過其控制公司將資金轉回方式虛增銷售收入。調減后,公司連續三年虧損。在招股說明書中,綠大地虛增2006年末銀行存款,虛增金額占貨幣資金期末余額一半以上。
綠大地在首發上市前偽造云南省工商局證明。綠大地上述行為涉嫌構成《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四條“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所述情形。
二宗罪: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
2007年至2009年,綠大地利用其控制公司,采用陰陽合同等方式虛增資產;以虛構銀行回款方式虛增收入;以虛增資產、虛假采購方式將資金流出,再通過其控制公司將資金轉回方式虛增銷售收入,影響公司利潤。
上述行為涉嫌構成《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及《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補充規定》第一條“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所述情形。
三宗罪:其他涉嫌犯罪行為
在調查中,還發現綠大地存在以下涉嫌犯罪行為。一是涉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2005年至2009年,為配合虛增資產、采購、收入,綠大地偽造近百張銀行單據。二是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公司印章。首發上市之前,綠大地偽造云南省工商局關于綠大地前十大銷售客戶、供應商的工商信息證明;偽造云南生態技術有限公司、昆明匯豐花卉園藝有限公司、云南萬子紅園林花卉有限公司等公司公章,用于虛構銷售合同、虛增收入。三是涉嫌隱匿、銷毀會計資料。在調查期間,綠大地隱匿、篡改一百多筆財務憑證,涉及金額上億元,設立賬外賬。
據中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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