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報道】據廣州日報報道,廣東省計劃在今年11月底前發行債券,自行發債規模為69億元,3年期、5年期地方債各占50%。
廣東省財政廳廳長曾志權介紹,自行發債利率將以新發國債利率及市場利率為定價基準、參考財政部代發地方債的發行利率,確定發行利率空間,而今年以來財政部代理地方債利率區間在:3年期3.67%-4.07%;5年期3.70%-4.30%之間。
此外,個人可通過股票和基金賬戶購買財政部代理的地方債。按照規定,對企業和個人取得的2009、2010、2011年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廣東省財政收入已連續20年位居全國首位,具有較強的還本付息資金保障。曾志權透露,截至2010年6月,廣東省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僅占2010年GDP的18.68%,均低于國際認可的政府外債負債警戒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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