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財政部昨日宣布廣東、浙江、上海、深圳市試點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債券期限分3年和5年。分析認為, 地方債券需要政府增加財政收支的透明度, 充分調動社會投資參與到地方建設項目,從而減少了財政單向投入負擔。此外,對于目前中國地方債務問題,有銀行業分析人士表示整體債務風險可控。
文/本報記者 王亮、田欣
今年募集的資金將用于安居工程
早在今年7月,已經有消息指廣東、浙江省正在做地方自行發債的試點工作。當時有說法指出,廣東之所以能試點是因為廣東這些年對政府債務管理做得比較規范,廣東省對融資平臺公司貸款項目分類清晰,公共項目貸款都有對應的財政收入作為還款來源。
據了解,2011年廣東省(不含深圳)自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為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券,額度為69億元,債券期限為3年和5年,期限結構為各占50%。按照《財政部關于做好發行2011年地方政府債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預【2011】29號)關于“債券資金使用安排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重點用于完成在建項目,嚴格控制用于新上項目”、“必須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其他中央投資公益性項目地方配套”、“足額配套后債券資金尚有剩余的地區,要重點用于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債務的公益性在建項目”等要求,2011年募集資金將按財政部要求用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貫徹中央擴大內需項目的地方配套以及部分省重大項目。
將通過承銷或招標確定債券利率
據悉,廣東省財政廳正密切跟蹤并分析債券市場的變化,草擬相關配套文件,為自行發債提供決策依據。按照財政部關于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的有關意見,我省今年將以財政部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為基礎,選擇不多于20家承銷商組建本省(市)政府債券承銷團,以新發國債發行利率和國債收益率為定價基準,通過承銷或招標方式確定債券發行利率。目前,各項前期準備工作正在穩步、有序開展中。
財政部代辦還債
同時,根據《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自行發債是指試點省(市)在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自行組織發行本省(市)政府債券的發債機制。2011年試點省(市)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
有分析認為,允許地方政府直接發債,可以將債務的發行與支出納入到政府預算之中,進而避免目前各種地方政府通過投融資平臺舉債出現的種種“黑洞”。
個人可買地方債
省財政廳有關人士曾對本報記者表示,廣東是地方政府性債務最輕的省份之一。今年年中,媒體報道顯示,去年至今廣東省各級財政負債3000多億元,廣東地方政府的債務率(債務余額與可支配財力之比)尚不到100%,負債率(負債余額與地區生產總值之比)也不到10%。
財政部還明確表示,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開立債券賬戶及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立股票和基金賬戶的各類投資者(包括個人),都可以購買。
調動社會投資
參與地方建設
分析認為,地方自主發行債券員解決地方融資瓶頸的可行之策。通過債券的市場運作,有利于政府融資透明化運作,從根本上解決地方債務的困局。
匯豐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師屈宏斌(微博)對本報記者表示,“地方政府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償還此前的債務,同時地方財政收支將決定債券的風險溢價,形成風險分擔機制。這種市場定價模式有益于地方基礎設施融資的運作,也減少了地方融資平臺貸款償貸的違約風險。”屈宏斌表示。
分析認為,地方債券將充分調動社會投資參與到地方建設項目,從而減少了財政單向投入負擔。
銀監會表示針對10.7萬億元的地方政府性債務中有80%是銀行貸款,目前大凡自身產生的現金流能夠覆蓋貸款本息的,均轉為按正常商業貸款運作。剩下的仍按平臺管理,不允許賴賬,由平臺對應的政府負責,配合債權行對相關債務補正合同和完善抵質押條件。
關于為什么選擇這四個地方進行試點,財政部財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趙全厚表示,這四個地方有的是證券交易中心所在地,有的是金融中心,地方財政能力相對較好,具備試點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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