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力)前天,北京市發布了公租房建設和管理的細則。昨天有媒體稱,在北京工作一年的外地戶籍工作者,就可能在部分區縣申請到公租房。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昨天表示,該報道是對公租房細則的誤讀,對于外地來京人員申請公租房的年限要求,并沒有全市統一的標準,也不存在最短期限為一年的說法。
據了解,各區縣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確定外地來京人員的準入標準。“權限放給各區縣,主要是因為各區縣的實際情況不同。比如舊城區,本身就要疏解人口,那么標準有可能就會定得高一些。而一些新城由于有產業園區等,要吸引外來人才,標準有可能就會低一些。”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