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0月20日晚間消息,針對財政部下午宣布在上海、浙江、廣東省和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一事,業內人士對話新浪財經時表示,地方試點發債規模預計在500億到800億之間。有經濟學家更指出,市場目前難以評估其信用風險,或為地方債埋下更大隱患。
經國務院批準,今天下午財政部網站發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下稱《辦法》)的通知,通知決定將在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
《辦法》中指出,自行發債是指試點省(市)在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限額內,自行組織發行本省(市)政府債券的發債機制。2011年試點省(市)政府債券由財政部代辦還本付息。2011年政府債券期限分為3年和5年,期限結構為3年債券發行額和5年債券發行額分別占國務院批準的發債規模的50%。
平安證券固定收益部副總經理石磊指出,在上海、浙江、廣東省和深圳市試點是因為發達地區財政情況比較好,對當地政府的信用擔憂較小。允許四省市發債,一方面說明了年內地方償債壓力的確大;另一方面也暗示城投債風險已大降。
國泰君安一位債券分析師對新浪財經表示,此次自主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體現了政策調控的思路,通過地方自主發債來解決地方融資平臺的風險問題,同時,長期來看有利于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問題,緩解土地財政困境。
光大銀行首席宏觀分析師盛宏清認為,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更應該叫“地方市政債券”,與已經發行的“地方國債”不同,地方市政債券的發行利率要比國債和地方國債都好。
他預測,地方市政債券5年的利率應該在4.5%-4.8%的水平,介于國債和企業債券之間,體現與國債的價差和政府財政力量差別。本次試點規模不會太大,一般在500億在800億之間。
盛宏清就此問題補充,“地方市政債的發行能緩解資金緊縮狀況,促進市政工程平穩發展,而三年和五年的期限正好與基建投資期限吻合。并且市政債能使地方財政收支更加陽光化,避免地方融資暗箱操作。”
石磊表示,該制度性變化是只是過渡形式。他特別指出文件個別細節暫不明晰,使用“代辦”字樣而不是具有法律意義“擔保”。他認為地方債市火爆,此地方債會非常受追捧。
不過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則對此政策提出疑議,他認為四省市自行發債可能為未來埋下更大隱患。他指出,在地方政府舉債約束機制未能健全的情況下再開新口子,可能為未來埋下更大隱患;財政部"代辦"償付,也使市場無法正確評估信用風險。(靚一 瑞琬 發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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