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被詬病為“趁火打劫”的“加名稅”之后,“月餅稅”又飽受爭議,任志強在微博中直言,“月餅稅”即使合法也應改掉。
【《財經》綜合報道】據中國經濟網消息,繼被詬病為“趁火打劫”的“加名稅”之后,“月餅稅”又飽受爭議,任志強在微博中直言,“月餅稅”即使合法也應改掉。
稅務機關稱,各公司中秋節所發放的月餅在繳稅范圍內,應計入工資薪金扣繳個人所得稅。這種說法引發違背現有稅法、重復計稅等爭議。
據北京日報消息,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稱,“月餅稅”實際上并不存在,真實的稅種是個人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注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也有專家建議,單位大可以征集民意后,以發放過節費等形式代替發放月餅等實物,避免硬性派發傷了民意。
面對爭議,稅務部門表示:公司所發屬于“實物”形式的個人收入,按照我國稅法相關要求,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近日,任志強在微博中寫道:“如果是惡法,合法也應改掉。如果是不合法就更是惡稅了。為啥不說三千五以下的免收呢?”
很多網友也表示,贈送月餅是中國的一項節日傳統,但大量月餅在人們手中轉來轉去,已經失去了本來的意義,倒成了不少人的“人情負擔”,誰也不愿為單位派發的月餅買個稅的單,還是發放現金更為實惠。
但也有人表示了對“月餅稅”的支持,有網友指出,若企業在8月31日之后發放的月餅與工資的價值總額,在減去“三險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就將被免除“月餅稅”。并且征收“月餅稅”,也可在同時堵住逃稅漏洞,“它實際指向的是那些通過類似補貼名義以達到避稅逃稅目的之高收入階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