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率先出臺新政策“房產證加名征稅”,要求對進行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的房產所有人征收契稅。南京地稅部門稱,國稅總局正在著手研究具體意見。但國稅總局方面25日回應稱,暫時未聽聞總局內部在研究實施意見。
日前,南京地稅局通知,從23日起“交件”辦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須征收3%的契稅,具體的計稅方式為“按雙方約定份額的評估價格×契稅稅率3%”,如沒有約定,則按雙方各占50%來劃分,即價值100萬元的房屋加名須繳1.5萬元的契稅。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征收3%的契稅,對于市場價格不菲的房產來說,無疑是一筆數目不小的稅收,因此在民間反響巨大。國稅總局表示:“南京房產證加名征契稅,屬于地方政府稅收行為,短期來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類似政策。”
綜合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