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豈凡
晨報訊 昨日,記者從南京市地稅局獲悉,該市23日起實施的“夫妻給婚前房產證加名要征收3%契稅”的政策,出臺不到一周就出現變動,“加名稅”被宣布暫不征收,其未來命運將由國家稅務總局之后下發的相關文件決定。
本月23日,南京地稅局通知,從當日起該市辦理房屋加名案例均須征收3%契稅,具體的計稅方式為“按雙方約定份額的評估價格×契稅稅率3%”,如沒有約定,則按雙方各占50%來劃分。
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23日在接受多家媒體采訪時證實,婚前房產“加名稅”的確已經開始征收,并解釋稱夫妻婚后對婚前房產加名,屬于房屋權屬發生轉變,征收契稅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加名稅”被媒體報道后,引來眾多人的關注。有市民質疑稱,“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剛剛出臺,認定婚前房產歸個人所有,稅務部門隨即就出臺“加名稅”,這是“趁火打劫”的行為。
不過,“加名稅”出臺僅僅一天后,南京市地稅局24日即“改口”稱,相關稅收政策實際上并未明確,國家稅務總局正在著手研究地稅部門的上報意見,待正式意見明確后,他們再按上級規定執行。
隨后,國稅總局方面于25日回應稱,南京房產證加名征契稅,是地方政府稅收行為,短期內不可能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類似政策。
到了昨日,關于婚前房產“加名稅”的說法已經發生徹底轉變。記者從南京市地稅局獲悉,“加名稅”目前暫時不會征收。南京地稅局表示,截至目前,出臺一周的“加名稅”并未遇見實際征收案例。關于“加名稅”政策的未來命運——是否征、何時征,將由國稅總局之后下發的相關文件決定,他們也在等文件。
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工作人員則表示,相關婚前房產“加名稅”的有關政策尚在擬定過程中,并非現行稅收政策,目前無法就其內容進行解釋。
記者了解到,雖然南京市出臺“加名稅”未果,但包括武漢、深圳在內的我國多地已經存在類似的征稅行為,“婚前房產加名”被按照“房產贈與行為”對待,其中武漢的稅率為4%,深圳的在1%—3%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