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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0年10月至案發的2011年4月,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共銷售“染色饅頭”27萬余包,銷售金額達62萬余元。26日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對“染色饅頭”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新華社上海8月26日電 (記者 李爍)26日,上海市寶山區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染色饅頭”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葉維祿、徐劍明、謝維銑依法提起公訴。
據檢察機關審查,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葉維祿為打開市場銷路,伙同公司銷售經理徐劍明和生產主管謝維銑,在明知違規的情況下,仍組織工人大量生產違規添加“檸檬黃”的玉米饅頭,并銷往上海一些連鎖超市賣場。
數據顯示,從2010年10月至案發的2011年4月,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共銷售“染色饅頭”27萬余包,銷售金額達62萬余元。
此外,上海盛祿食品有限公司還存在將超市退回的過期或即將過期的部分饅頭作為原料繼續生產加工,以及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