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提起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
本報記者 余建斌
記者17日從國家海洋局獲悉,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16日再次約談康菲公司主要負責人,督促康菲公司按期限封堵溢油源,清理海底油污。國家海洋局表示,根據國家賦予的職責,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將代表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溢油事故責任方提起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
不能如期完成“兩個徹底”,國家海洋局將加大監管力度
16日,距康菲公司實現“兩個徹底”(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的限期僅余半月時間之際,國家海洋局再次約談康菲公司主要負責人,了解康菲公司落實國家海洋局《關于限期徹底排查溢油風險點徹底封堵溢油源的通知》的工作進展情況,督促康菲公司按限期封堵溢油源,清理海底油污。
截至目前,造成蓬萊19—3油田溢油的地層源頭還未徹底封堵,對于B平臺出現新的溢油點、C平臺附近不斷發現新的油基泥漿的原因,以及今后是否還會繼續出現類似情況,康菲公司無法給出明確結論。
就此,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保護司負責人要求康菲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海洋局“兩個徹底”的要求,于8月31日前徹底封堵并清除海面溢油。屆時如若不能完成“兩個徹底”,國家海洋局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
鑒于蓬萊19—3油田的溢油已漂至渤海沿岸,對海洋生態環境直接構成影響和威脅,該負責人敦促康菲公司要盡快將相關信息告知公眾,包括將來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
公開選聘法律服務團隊代理此案
為切實維護國家權益,根據國家賦予的職責,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將代表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溢油事故責任方提起海洋生態損害索賠訴訟。
日前,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對外發布公告,面向全社會公開選聘以一家法律服務機構為主、多家法律服務機構為輔的法律服務團隊代理此案。
由于此次溢油事故原因復雜、規模較大,生態索賠過程可能也會相當復雜。從選聘條件看,要求應聘機構應具有涉海案件的代理經驗,近5年代理的涉海案件勝訴率不低于80%,應聘機構應擁有從事環境、資源索賠案件的專業律師和辦理海洋類案件的專業律師;同時也要求應聘機構應擁有具有豐富涉外案件辦理經驗的專業律師,有較強英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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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
海洋石油污染如何依法索賠?
“海洋石油污染損害的索賠,我國現在還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但并非因此就無法索賠。實際上,我國目前多部法律、法規都涉及海洋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介紹。
王燦發說,首先,《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一條關于“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并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的規定,海洋環境污染作為環境污染的一個種類,當然也適用該法。其次,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索賠最直接的法律根據,應當是《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九十條關于“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責任者,應當排除危害,并賠償損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擔賠償責任。對破壞海洋生態、海洋水產資源、海洋保護區,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代表國家對責任者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另外,《侵權責任法》、《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也在一定程度上為海洋油污損害索賠提供了法律根據。
(本報記者 姚雪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