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局稱康菲熟知我國法規對溢油處罰不重,因此懈怠應付
晨報記者 張豈凡 實習生 童立
已經持續兩月之久的康菲溢油事故還沒有畫上句號。10日晚,針對康菲公司前期對海底油污勘測不清、處置不力導致海底泥漿清理工作延誤,被康菲傲慢的態度“傷透心”的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發出公告,責成康菲公司進一步采取措施,盡快完成海底油污清理工作,向公眾和政府作出說明,并向公眾道歉。
公告還指出,北海分局責成康菲公司要如期提交蓬萊19-3油田海底油污清理回收效果自評報告。
在國家海洋局發出公告后,據有心人統計,從溢油事故發生至今,國家海洋局通過新華社播發的相關通報稿件已達十余篇。不過,與海洋局高調而急切的責問形成對比的是康菲公司的態度。康菲公司對于溢油情況始終遮遮掩掩。7月6日,康菲公司稱,經過有效處置已經不再溢油,清潔工作也接近尾聲。沒過多久又改口稱,仍有可能出現少量殘留油水滲出。到近日直接表示,溢油量目前無法估計。針對康菲的這種“遮遮掩掩、避重就輕”的態度,國家海洋局相關負責人顯得有些無奈。并表示,康菲公司熟知我國法規和相關政策,知道溢油處置措施不力和瞞報事故并不會遭受嚴重處罰,也不會影響其經濟利益,因此對監管部門懈怠應付。“這說明我國關于海洋石油開發的法律法規存在諸多模糊地帶,操作性不強,處罰力度輕微,尤其是對跨國公司的管理寬松;另外監管力量也不足,對海洋石油勘探開發這一高投入、高風險活動相匹配的高科技監管手段仍較為缺乏,我國的執法人員每年僅僅登檢海洋油氣平臺1到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