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8月5日電本該“瘦身”緣何“增肥”?——網民質疑銀行收費陷入“越減越肥”怪圈
“中國網事”記者王凱蕾、岳瑞芳
國家發改委網站2日發布公告稱,按照銀監會、發改委、人民銀行三部委關于從7月1日起執行《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銀監發〔2011〕22號文)的要求,國家發改委會同部分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進行了暗訪和檢查,結果發現工農中建等多家銀行存在違規收取密碼掛失費的行為。
取消34項銀行收費原本是從為客戶減負的角度出發的惠民政策,卻因為部分商業銀行及其所屬分支機構在執行過程中刻意曲解政策而頻頻走樣。網民由此提出疑問:在收費問題上銀行為何頻頻失信于消費者?銀行收費何以走入“越減越肥”的怪圈?憑什么收費要由銀行說了算?消費者的權益如何得到保護?
核心網事
好政策頻頻走樣 銀行收費失信于民
引起網民關注的是從7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按照要求,商業銀行將免除包括個人儲蓄賬戶開銷戶手續費、存折開戶工本費、密碼修改手續費和密碼重置手續費等34項服務收費。
然而,惠民政策卻頻遭曲解執行。記者收集網民意見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把本應取消的收費項目變換名目繼續收費;二是與監管政策“打擦邊球”,借機把一些原本不收費的項目變為“合理收費”;三是新業務推廣存在信息不透明,消費者缺少選擇權,始終處于弱勢地位。
網民“燕燕于飛”說,去銀行重置密碼,被告知還是要交10元錢,不是說重置密碼不收費了嗎?銀行回答說,重置密碼需要先掛失,您交的錢是掛失費。跟我們顧客玩轉換概念呢,真是坑爹。
從發改委暗訪的情況看,多家商業銀行通過分解收費項目,把明文規定不再收取的“密碼重置費”改換成“密碼掛失費”,向客戶收取5元-15元不等的費用。同時,很多商業銀行還不約而同打起了“小額賬戶管理費”的主意,從7月1日起,對個人活期存款余額小于300元的賬戶,每季度收取3元/戶的管理費。理由是,這項收費并不在被取消的34項收費之列。不少網民反映,過去很多銀行是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的,由于三部委下發《通知》減免項目里面不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很多銀行立即瞄準這項費用,跟政策打起“擦邊球”。
此外,很多銀行在推廣新業務的過程中,存在信息不透明,收費不合理等問題。網民“魔劍中”說,銀行向客戶履行告知義務的積極性遠遠低于其推廣新業務的熱情,隨著網上銀行、手機銀行以及各項增值服務的不斷推出,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爆發式增長,但消費者需要有一本“明白賬”,可銀行在收費方面卻始終是“霧里看花”。
記者調查
銀行紛紛回應要整改 網民稱“要行動不要口號”
有專家稱,收費是銀行與儲戶之間的利益分配與調整,不合理收費實際上是銀行在向消費者轉嫁成本。針對銀行收費存在的問題,國家發改委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立即組織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22號文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7月1日以來的違規收費,特別是人民幣個人賬戶密碼掛失手續費要全額退還給客戶,切實維護國家政策的嚴肅性,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
目前,各家銀行均表示要立即整改,但網民卻建議商業銀行首先要擺正姿態,提供真誠的服務比任何口號都實在。
很多網友提出,擺正態度最好從退還密碼掛失費做起。網友“藍天白云”說,從商業銀行變相曲解執行取消34項收費的態度來看,建議大家伙還是不要對退費抱太大的希望。
廣東深天成律師事務所鄭緒華律師認為,很多銀行之所以能鉆政策的空子,緣于相關監管法規的不健全。監管機構應在《商業銀行法》要求的框架下,盡快修訂《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保證銀行收費有法可依,其后還可以根據情況不斷補充完善,這樣才能避免銀行收費陷入“越減越肥”的怪圈。
記者發現,我國銀行業從一開始就表現出某種特殊的壟斷氣質,儲戶名義上可以隨意選擇任何一家銀行開展業務,但是他在任何一家銀行都沒有發言權。正是這種話語權的缺失,使得銀行在推出新的收費項目時一家獨大,儲戶只能被動接受。
網民“追夢人”說,強烈要求降低或減免銀行卡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ATM跨行取款手續費等費用,并履行告知義務,一旦有新的金融產品或服務推出,應該盡快把其產品(或服務)特征、成本核算、收費標準等內容告知消費者。
網民“bright”說,并不反對銀行提供中間業務并收取一定的費用,關鍵在于要及時告知公眾,而且要給一定的體驗期和最終的選擇權,不能不管三七二十一,上來就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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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收費要公開透明 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銀監會和銀行業協會公布稱,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共計1076項,其中226項免費,占比21%;收費項目850項,占比79%。與2003年銀行服務產品與項目比較,大型商業銀行2010年有償服務產品和項目662個,較2003年增加338項,七年來增長了104%;股份銀行2010年有償服務產品和項目354個,增長了55%
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楊再平認為,中國銀行業在服務收費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在于信息不透明、告知不充分,給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夠,尊重和引導消費者選擇不夠。中銀協正醞釀年內推出關于引導提高信息透明度的相關規范。
有網民指出,銀行本身缺乏自我約束能力,因此不合理、不規范收費行為屢見不鮮,消費者在其中一直處于弱勢地位,對于銀行收費缺乏應有的話語權。建議監管機構應果斷出手,發揮指導和監督作用,清理不合理收費,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