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事故商業壽險目前賠付僅近百萬,為何賠得那么少?
□記者 崔燁 制圖 劉京
為什么那么多罹難人員,保險公司僅賠付那么點?面對7·23動車事故傷亡旅客所能得到的賠償,業內人士回應記者,傷亡人員的賠償主要來源于三個部分:強制保險賠償,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還有商業保險賠償。目前已經浮出水面的是商業保險的賠付情況。
潘一恒商業險賠款5萬元
截止25日下午16時,中國平安確認在7·23動車事故中出險客戶共計23位,其中8人身亡,15人受傷,預計涉及賠付金額約73.1萬元。平安方面透露,已確認的平安客戶中包括英勇殉職的D301動車司機潘一恒,他投保的是平安常青樹保險和鐵路部門團體養老險,理賠款為5萬余元,保險公司已經賠付。
昨天下午,太平洋保險向7·23動車事故中一名遇難客戶的受益人給付20萬元,該客戶生前投保了太平洋保險的“安貸寶”小額貸款意外保險。截至目前,太平洋保險已查到17名客戶信息,其中6人已確認保單信息,2人失蹤,另外9人平安無恙。
據合眾人壽現場駐地理賠人員表示,公司已經利用95515短信平臺組織當地營銷人員聯系自己所服務的客戶,了解是否有涉險客戶,并對社會公布了出險緊急聯系電話。為確保信息準確,合眾溫州中支派出運營人員前往主要收治事故傷者的各大醫院逐一走訪,目前已收集死傷者信息130余名。排查至今,尚未發現有合眾客戶出險。陽光保險透露,由于傷亡者的名單信息均只有名字而無身份證號碼,存在重名的情況,該公司專案小組的成員已經于7月24日下午開始,對各家接收傷員的醫院進行摸底排查。
強制險賠償每人約17萬元
記者注意到,目前已有業內人士指出,根據《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和《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每位旅客最高的賠償額度為17.2萬元。
這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根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款中雖規定了“鐵路運輸企業對每名鐵路旅客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15萬元”,但規定還指出,“鐵路運輸企業與鐵路旅客可以書面約定高于前款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
強制保險部分,根據1992年頒布的《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所有鐵路旅客,不論座席等次、全票、半票、免票,都有保額2萬元的保險,而保險費已包含在火車票價內。此外,除了上述15萬元限額的賠償,還有對每名鐵路旅客自帶行李損失的賠償,其責任限額為人民幣2000元。
不過,上述只是業內人士的估算,“17.2萬元的最高賠償上限”并非定論。業內人士稱,由于本次事故屬于“特別重大事故”,將由國務院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而事故調查結束前,討論賠償方案為時尚早。
事故頻發保險公司賠不停
而就在動車事故前一日,7月22日凌晨,一輛客車在河南信陽京珠高速發生燃燒,造成41人死亡,6人受傷的特大交通事故。經核查,該客車在太平洋產險山東分公司投保了道路客運承運人責任險。太保應被保險人請求,在事故發生后1個工作日內先行預付賠款500萬元。
7月22日,上海一旅游團在內蒙古呼倫貝爾旅途中翻車,車上人員全部受傷,其中8人傷勢嚴重。記者采訪到中國人壽上海分公司業務管理中心總經理助理施敏盈,據其介紹,客戶購買的國壽個人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含意外責任13萬元,意外醫療1.5萬元,喪葬費5000元。考慮到客戶發生意外地點距離上海路途遙遠,家屬不能及時趕到事發當地,客戶身邊往往缺乏醫治所需現金,出于對客戶急救的考慮,國壽上海分公司決定為客戶預付賠款和相應的醫療費用,對于能夠確定的可靠信息,公司給予了現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