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甫瀚咨詢聯合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共同發布其連續第七年的合作成果———《2011年中國上市公司100強公司治理評價》報告。調查結果顯示,2011年度中國百強上市公司治理總體平均水平進一步提升;金融企業的整體表現優于非金融企業,而國有控股行業落后照舊;內控建設雖已納入上市公司的日常監管范圍,但所面對的矛盾依舊突出;董事會運作未能持續改進,陷入疲態。
繼2010年報告百強公司治理綜合平均分達到“合格線”(61.6分),2011年的公司治理綜合平均分為63.1分,較去年進一步提高。六大領域中,“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表現最好,平均得分77.2分,其次為“平等對待股東”(70.5分)、“股東權利”(59.7分)、“利益相關者的作用”(58.6分)、“董事會的責任”(57.3分)、“監視會的責任”(51.8分)。“今年所取得的進步,最主要的原因是后進者改善的速度較快。”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魯桐研究員指出,“這表明,在領先企業已經進入了持續自我改進過程之后,一些后進企業也開始有所行動。”
從行業區分角度來看,本年度樣本公司中的19家金融企業的公司治理平均得分(73.5分)顯著高于百強總體平均分(63.1分)和非金融企業得分(60.6分),并將領先優勢繼續擴大。2009年到2010年,金融企業公司治理評估得分與總體平均分之間的差距為6.9分,到了2011年度則擴大到10.4分。從國家控股角度來看,盡管20家國家控股公司今年的表現優于去年,尤其在“股東權利”、“利益相關者的作用”和“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三個方面的得分高于非國有控股公司,但在綜合得分上(62.6分)仍略遜于非國家控股公司(63.2分)。特別在“監事會責任”上的得分相比其他指標低許多,反映出國控行業公司的監事會“花架子”問題比較嚴重。
魯桐為此闡釋道:“自2003年我國啟動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以來,公司治理就成為了銀行業改革的核心,金融監管部門在推動金融業公司治理改革方面發揮了有力的推動作用。多重監管和市場競爭的壓力形成了內外合力,特別在金融危機后,隨著幾十年來銀行業監管最大規模改革的巴塞爾協議
III在2010年9月12日達成一致,更使中國金融業將提高公司治理視為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形成了持續改進的趨勢。這也是近幾年金融業持續拉開與其他行業公司治理差距的原因所在。而國家控股行業企業落后于非國家控股行業企業的狀況則仍舊是產品市場競爭在改進公司治理方面作用差異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