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審計署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 > 正文
4.13萬名審計人員,耗時3個月,終于摸清了全國31個省地方政府性債務情況。審計署有關負責人6月27日告訴記者,此次審計基本摸清了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底數和風險。
“地方政府債務審計反映的是截至2010年底的最新數據。按照‘見賬、見人、見物,逐筆、逐項審核’的原則,對全國省、市、縣三級政府所有涉及債務的2.55萬個政府部門和機構、6576家融資平臺公司、5.4萬個其他單位和37.38萬個項目、187.36萬筆債務進行了審計。”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這位負責人說,多年來,各級地方政府為彌補財力不足、發展地方經濟和改善民生,特別是為了保障應對重大危機、戰勝特殊困難所需資金,通過多種方式舉借了大量債務。這些負債是否合理、規模到底多大、風險狀況如何以及怎樣償還等一系列問題,一直是中央關切、社會關注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重點和焦點問題。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3月至5月,審計署組織了此次審計。
至于審計結果公告是如何出爐的,這位負責人透露,審計結果在分別征求省、市、縣三級政府的意見后,又與財政部、發改委、人民銀行等部門進行了充分溝通協商,在審計工作報告中進行了反映。
這位負責人認為,這次審計,在摸清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的基礎上,按政府負有償還責任、擔保責任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3種情況,對所有債務進行了區分。同時,運用了債務率指標,測算和衡量了債務規模與地方政府償還能力的適應性,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風險度有了更加客觀和準確的判斷。
對于10萬億地方政府性債務,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總體看,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負擔尚未超出其償債能力。審計署提出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積極穩妥地處理存量債務,繼續推進融資平臺公司的清理規范,建立規范的舉債融資機制等建議。(記者 郄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