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審計署2010年度審計工作報告 > 正文
【《財經》綜合報道】 6月27日,審計署發(fā)布中國紅十字會總會2010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審計結果表明,本次審計工商總局本級及所屬單位2010年度預算支出共計56394.39萬元,占部門預算支出總額的71.58%。審計查出預算執(zhí)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guī)定的問題金額8451.83萬元,其中2010年7301.83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guī)定的問題金額20340.49萬元。
此次審計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包括:
(一)預算執(zhí)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工商總局在編報2010年預算時,有8個項目預算6560萬元未細化到具體承擔單位。
2.2010年,工商總局本級動用部門機動經費660.05萬元,未按規(guī)定報財政部備案。
3.2009年底,工商總局將預付機關服務中心的2010年一季度印刷費等支出1150萬元列為2009年度支出。
4.2010年1月至8月,所屬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在“全國消費者協(xié)會投訴咨詢處理系統(tǒng)”項目經費中列支與項目無關的支出81.78萬元。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04年至2010年11月,所屬離退休干部辦公室、中華商標協(xié)會和中企商標鑒定中心以與實際內容不相符的發(fā)票報銷34.62萬元。
2.截至2010年底,6家所屬單位有收入、結余等1855.71萬元未在規(guī)定賬簿核算。包括:離退休干部辦公室的訂閱雜志返還款和各種活動結余等13.97萬元;商標協(xié)會下屬中企商標鑒定中心的培訓收入69.29萬元;中國消費者報社、中國個體勞動者協(xié)會所屬《光彩》雜志社的廣告易貨實物收入456.77萬元和47.16萬元;中國廣告協(xié)會的廣告節(jié)、管理費等收入1200.57萬元;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在其所屬全資企業(yè)《中國消費者》雜志社領取的勞務費67.95萬元。上述資金部分已用于發(fā)放勞務費等。
3.2008年至2010年11月,所屬北京中消報廣告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收入1473.09萬元、期末資產99.90萬元未納入該公司年度報表。
4.2000年至2009年,所屬中國消費者報社將11785.50萬元廣告收入計作下屬2家子公司的收入,用于與廣告相關的支出、組稿費等,但報社與這2家子公司之間尚未建立規(guī)范的分成、結算或代理制度。
5.2005年至2010年,所屬中國消費者報社按照自定標準將4491.67萬元發(fā)行收入直接留在地方消費者協(xié)會等單位,用于支付投遞費、勞務費和發(fā)行獎勵等,但未明確其納稅主體及相應的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6.2008年6月,所屬中國廣告協(xié)會未經批準,向下屬廣告公司出借資金600萬元作為房產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