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7日電(記者張曉松 余曉潔 楊維漢)中國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工作報告時,首次披露了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底數:截至2010年底,全國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07174.91億元。
視頻:國家審計署公布2010年審計報告媒體來源:央視財經頻道《經濟信息聯播》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即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與地方政府綜合財力的比率為52.25%;如果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則為70.45%。
“總體看,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負擔尚未超出其償債能力。”審計署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塵肇說。
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總數有多少風險有多大長期以來一直為國內外社會廣泛關注,相關猜測、爭論屢見不鮮。
為摸清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底數,今年上半年,審計署組織了4萬多名審計人員,對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本級及所屬392個市本級、2779個縣級地方政府進行了審計,只有云南省盈江縣因地震未納入審計。
這是中國首次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普查。
審計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三級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67109.51億元,占62.62%;負擔保責任的23369.74億元,占21.80%;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16695.66億元,占15.58%。
此前,審計部門曾對此進行過一次局部摸底,調查了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截至2009年底,上述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為2.79萬億元。
“一段時期來,有人總擔心中國經濟會‘硬著陸’,會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政府性債務泛溢。這次審計理清了這本賬,在相當程度上打消了這種顧慮。”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專欄)說,“盡管局部風險還是有的,但并沒有嚴重到外界猜測的那種程度。”
審計發現,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最早發生在1979年,到1996年包括計劃單列市在內的全國所有省級政府、90.05%的市級政府和86.54%的縣級政府都舉借了債務。截至2010年底,全國只有54個縣級政府沒有政府性債務。
“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形成原因十分復雜。”李揚認為,最突出的是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不匹配,在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中花錢的地方太多,而又嚴重缺乏資金。此外,在地方政府債務中有相當一部分與應對危機的宏觀調控措施密切相關。
從審計情況看,至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投入教育、醫療等民生領域13753.12億元,投入節能減排、生態建設、工業等領域4016.02億元,用于交通運輸、市政等基礎設施和土地收儲、能源建設69675.72億元。
此外,在應對1998年和2008年的亞洲、國際金融危機中,中央通過發行國債并轉貸地方政府、代地方發行政府債券,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臺公司等方式也籌集了大量資金。
“債務資金的使用在彌補地方財力不足、應對危機和抗擊自然災害、改善民生和生態環境保護以及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由此形成的大量優質資產,將為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增強后勁。”中國審計學會副秘書長劉力云說。
這次審計也發現,地方政府性債務存在一些不規范的問題:地方政府舉債融資缺乏規范,大部分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部分地區和行業償債能力弱,存在風險隱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數量多,管理不規范。
“債務總量雖然現在沒有超過安全線,或者說尚處在安全區的情況之下,但局部風險一旦因某些事件觸發,代價也將是高昂的。”中國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微博 專欄)認為,國家應根據此次審計結果盡快對風險進行評估,優先解決那些風險度較高的債務。
陳塵肇表示,審計署已向中央提出以下建議: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區別不同情況積極穩妥地處理存量債務;繼續推進融資平臺公司的清理規范,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規擔保行為;建立規范的舉債融資機制,實施全口徑監管和動態監控。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高強也表示,為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地方政府性債務應納入預算,接受同級人大審查與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