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記者 要雪梅】6月22日,申銀萬國在當天發布的《2011年中期中國經濟報告》(下稱報告)中提出,可借鑒四大國有銀行不良資產剝離的方式解決地方融資平臺的債務問題。
報告認為,造成地方融資平臺問題的主要原因是,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后,中央和地方的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因此,解決這一問題,最重要的是也是最根本的是改革財稅制度,形成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
申銀萬國還建議,在解決融資平臺問題的基礎上,開辟地方新的資金來源。并提出允許地方政府發債和轉變土地財政為國有資產財政的辦法。
報告稱,美國等發達國家都是以直接融資為主,即使是在間接融資占比較高的日本,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來源中,地方債也占有20%左右的比重,但是在中國,通過債券籌集的資金僅占不到1%。此外,在房地產調控、土地財政負面作用太大的情況下,可通過政府掌握的其他資產例如國有企業資產、外匯儲備等的經營籌集資金,即將當前的土地財政轉變為國有資產財政。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等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抓緊清理核實并妥善處理融資平臺公司債務。
在2010年第三次經濟金融形勢通報會上,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專欄)曾披露,截至2010年6月末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余額已達7.66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