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5月21日消息,今日,在上海舉辦的陸家嘴金融論壇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盛勇強在十二五時期的金融發展環境建設的專題會上表示,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是關鍵。
盛勇強指出,大家都知道中國改革開放30多年,法制建設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吳邦國委員長已經正式宣布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我們也已經有了一個比較健全和完善的金融法律體系。當然隨著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和發展,隨著機構的進一步集聚,市場體系的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建設同樣有一個與時俱進,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的任務。
盛勇強強調,從法院審判審理金融糾紛的角度來看,我們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過程當中還需要進一步加以努力。我覺得可以講三句話。一句叫權利保護是核心,第二句話叫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是關鍵,第三句話叫專業的審判組織體系和隊伍建設是保障。
盛勇強說,關于權利保護是核心,從金融中心的建設來看,市場體系建設是核心,多層次的金融市場,各方的交易主體在市場當中進行交易,從法律上來看它們所形成的是契約關系。在這個契約關系當中交易各方所希望得到保障的,我覺得無非就是交易的安全、穩定、透明,這些交易安全、穩定、透明可預期的要求的背后是權利的保護。銀行通過信貸放出去的款子能夠及時、安全、有效的收回保護信貸人權利。交易客戶,剛才談局長也講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的零售客戶所購買的產品希望信息是對稱的、透明的,是不存在欺詐的,它所托付給你的資產是安全的,是可以保值增值的,他的權利是可以得到維護的。這樣一個雙方的權利作為金融經營者的權利和金融客戶的權利,這樣的契約安排下能夠得到有效的維護,這個市場的法制環境應當是最優的。所以合同的安全、信息的透明、欺詐行為能夠得到有效及時的制裁,合同能夠得到履行的保障,這樣的話我們的金融中心建設就有了一個非常扎實的法制基礎。
從法院這幾年的審判情況來看,我覺得在上海我們對于金融參與各方的權利的保護是有效的和充分的。去年我們上海法院一年受理了2萬2千2百多件各類的金融糾紛,其中最主要的占比96%以上的是信用卡糾紛,銀行信貸糾紛和保險糾紛,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委托理財、票據、證券、信用政策等等的糾紛。但是主要是信用卡、信貸和保險。這2萬2千多個案子我們做了處理以后,其中只有350多個案子上訴。我出來以前算了一下,二審的上訴率是1.6%,就是說我們98%以上的案件經過我們的一審程序當事人就不再訴訟了。從這個數據來看我覺得我們上海法院對當事人的金融交易參與各方的權利保護是充分有效的。
第二句話是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是關鍵。當事人提出權利主張的時候,他能夠在一個快速、有效、經濟的糾紛解決機制或是通道當中得到及時的維護,這個權利保護的理念也能夠得到比較有效的落實。所以它是一個高效、便捷、公正的權利保護的機制或是叫糾紛解決的機制。從國際經驗來看,整個權利糾紛解決的機制是一個系統,法院作為司法機關擔任著糾紛的解決,但是我們還要發展非訴訟的解決體制,包括仲裁,商會調節等等在內的一個比較完整的糾紛解決機制。通過各種機制的建設能夠使各類糾紛在相應的機制當中快速、有效、經濟、便捷、公正的得到處理。這樣一個體系我們現在還正在推進當中,當然我們已經有了比較完善的司法體制,我們仲裁制度的建設也有了很大的發展。現在我們正在和金融辦和有關金融監管機構,正在共同努力來推進建設一個非訴訟的行業和銀行商會的糾紛解決機制,我們已經和二中院和保險業同業工會建立了這樣的通道,下一步我們繼續推動,這項工作也已經納入到整個金融法制環境建設當中一個任務當中去了。
第三方面我們圍繞權利保護,圍繞糾紛解決機制的建設,我覺得還需要建設一個專業程度比較高的,能夠擔負起權利保護和糾紛解決任務的審判組織體系和審判隊伍建設。金融雖然非常大眾化,但它也有非常高端的一面,金融從總體上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眾化的產業。從我們法院審判情況來看,兩萬多個案子96%都是信用卡糾紛,信貸糾紛,保險糾紛。這些信用卡糾紛也好、保險糾紛也好,信貸糾紛大部分都是和個人、大眾有關,所以是一個大眾參與的這么一個領域。但是金融同時又非常專業。對于金融高度專業化的糾紛要做好權利保護工作,要有效、快捷、便捷、公正的解決糾紛必須有一個專業化的體制和隊伍來給予保障。所以我們這幾年上海法院著力推動金融審判的專門審判組織體系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