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下的招標黑幕——安徽四所高校一年13名干部落馬的警示
新華網合肥4月11日電 (記者 王圣志) 他們中,有的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有的是大學教授,有的是高級管理員,但卻紛紛因校園工程的“上馬”而“下馬”。僅去年一年,安徽省蕪湖市檢察機關就查處了當地4所高校工程建設環節賄賂犯罪案件38件,查處副處級以上干部13人。記者就這4所高校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案件調查發現,當前一些高校建筑招標流于形式,黑幕重重,監管缺失,涉案人員錢權交易和權色交易交織,嚴重玷污了“象牙塔”下的神圣殿堂,也為校園工程安全留下隱患。
校園本該一方凈土 腐敗案件何以頻發
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原院長方光羅,是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教育部商業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去年檢察機關立案查明,方光羅在新校區建設期間,先后36次收受趙蔚靜(已因行賄罪被判刑)等6人所送現金和財物,折合人民幣71萬多元。據辦案人員介紹,除了收受賄賂,他還同三名女工程承包人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并為她們謀取利益。今年3月9日,方光羅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這名在學術界享有盛譽的副廳級干部,最終拜倒在金錢和石榴裙下。
安徽師范大學曾家柱,在擔任該校新校區建設指揮部工程辦主任和指揮長助理期間,從2001年新校區建設開始,他經手的每個大小工程項目都要收受賄賂,可謂雁過拔毛,去年案發時,檢察機關查明他收受賄賂達92.5萬元。
據蕪湖市檢察院反貪局局長蔡曉東介紹,去年以來,蕪湖市檢察機關對坐落在該市的安徽師范大學、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皖南醫學院、安徽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等4所安徽省屬高校建筑領域犯罪立案調查,共查處賄賂犯罪案件38件39人,副處級以上干部13人。
“高校建設領域窩案串案較多,呈群發性特點。”蔡曉東說,“我們查處的安師大系列案件中,新校區建設指揮部指揮長助理、后勤集團老總、工程項目部、工程技術部、工程財務部等工程建設環節相關部門的12名干部紛紛涉案被查處,其中處級干部就有8人;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院長方光羅落馬后,分管基建的副院長、分管業務的總務處副處長均被查處;安徽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原副院長丁業啟案發后,原院長助理、基建處長、保衛處長均因涉案被查處。集體腐敗已成為高校職務犯罪的新特點。”
參與案件偵查的蕪湖市弋江區檢察院反貪局長鮑維民告訴記者,由于涉案人員多為高校高級知識分子,其作案手段更為狡詐、隱蔽,已突破傳統的“一送一收”形式。他們中,有通過裝修房屋僅支付一部分費用受賄的,有不缺錢卻向行賄人“借錢”購房、買股、買車受賄的,有向行賄人高價出售住房受賄的,有采取與行賄人一起賭博的手法收受賄賂的,也有人將小部分受賄款交公來掩飾受賄犯罪。
方光羅在學校建設過程中一方面大肆受賄,一方面將小部分受賄錢物交公,并讓相關人員登記在冊,讓學校黨委書記過目,掩人耳目。案發后,召集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為防止電話被監聽,還購置專門手機同相關人員通話。
高校熱衷擴招擴建 項目招標黑幕重重
記者調查了解到,近年來,因為擴招,各高校紛紛擴建,建設規模大,投入資金多,監管工作卻不到位。據蔡曉東介紹,由于安徽省幾乎所有高校同時進行新校區建設,教育主管部門只能從宏觀上對工程建設進行監督管理,建設資金籌集等具體建設事宜基本由各高校自主決定和解決。不少高校基建工程不經過招投標,而是議標決定建設單位,即使招投標也形同虛設。
“盡管按規定采購應該實行招投標,但從辦案情況看,一些高校僅對部分工程公開招標,主要是一些利潤低、工程透明度很高的土建工程。”參與辦案的蕪湖市鳩江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葉森說,“即使實行招投標,也不是嚴格依法辦事,而是熱衷于收取一定的招投標管理費。如,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在委托蕪湖市相關部門招投標時,招投標只確定前兩名入圍單位,最后的中標單位還是由學校定,存在很大的彈性空間。”
葉森介紹說,一些高校以建設工期緊、招標耗時長為由,不按規定招投標,而是采取議標形式,即由發包單位直接與選定的承包單位就發包項目進行協商,不具有公開性和競爭性。議標決定權主要掌握在招標領導小組幾個人手中。于是,得到好處的人就會傾向評標。
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的園林綠化工程在議標一開始時,趙某報價600萬元,得到好處的高校負責人方光羅私下透露學校心理價位在400萬元左右,同時還告訴趙某,為使投標時不出現反對的聲音,還應找一找新校區建設領導小組其他成員。方光羅還介紹趙某認識了副院長金躍武,趙某又找了總務處長駱澤敬、副處長趙浪等人。趙某報價409萬元。而其他單位的最低報價是387萬元,按說應是最低價單位承攬工程,實際上該工程最后還是由趙某承攬。但為了防止投訴,趙某在簽合同時以387萬元承攬,而到最后經學校多次追加工程量,決算時工程額達700多萬元。為感謝關照,趙某送給該校負責人24萬元。
還有一些高校掌握招標權的干部,居然與參與投標單位合謀,從中收取股份。安徽師范大學曾家柱在任新校區建設指揮部指揮長助理期間,為了斂財,居然伙同該校指揮部工程部負責人陳少華、財務處長張春揚謀劃,由陳少華在外面找施工隊到安師大投標,中標后按事先約定比例分成。
據辦案人員介紹,這些高校建設的施工環節還普遍存在非法掛靠、層層分包現象。行賄人大多系個體包工頭,無施工資質,采取掛靠他人公司的名義承接建設工程,再化整為零,將工程分包給一些個體施工隊施工,工程質量根本無法保證。如安徽師范大學生命科學院教學樓完工后屋頂即漏水,無法使用。
凈化校園環境 加強制度反腐
高校發生的腐敗案件,嚴重敗壞了校園風氣。“學高為師,身正為范,必須在高校進一步加強廉政教育、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校園環境。”蔡曉東說。
辦案人員建議,要進一步嚴厲打擊高校職務犯罪,形成高壓態勢,對職務違法犯罪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從而讓高校干部“不敢貪”,在相對封閉的大學校園掀起廉政風暴,還“象牙塔”一片凈土。
“預防高校職務犯罪,關鍵還是要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對一把手權力的制約,讓他們不能貪。” 蔡曉東說,“例如,方光羅在該校工程建設一開始就大權獨攬,每個項目都親自過問,名為把關,實際上是借把關之名行受賄之實。”
他建議,要加強對高校招投標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推行校務公開,特別是要加強制度建設,使招生、基建、采購等易生腐敗環節,有章可循,處于外部力量的監督之下。同時,要大力懲處行賄犯罪,全面推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和建筑市場準入制度,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受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