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綜合消息】 記者從北京市總工會獲悉,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北京市今年將下大氣力探索履行工會維權職能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其中包括首次為外資企業員工設定最低工資標準--不能低于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0%。
目前,北京外資企業工會聯合會已設立維權熱線,解答有關建會程序、勞動爭議、勞動法規等相關咨詢,為維護外企員工的合法權益暢通了渠道。同時,考慮到外企職工自身的特點,需要具有較高素質的工會人士在維權過程中發揮作用,已分批組織所屬外企工會負責人參加勞動關系協調員資格培訓和專項財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工會干部依法維權的能力。
據了解,北京市還制定了《外資企業工會主席權益保障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變“事后維權”為“事先維權”,先后簽訂了兩輪集體合同,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并結合外企的特點,首次提出最低工資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150%。
自今年1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調至1160元。按照規定,勞動者應得的加班工資、加點工資、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四類項目,需用人單位另行支付,而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當中。根據150%計算,北京市外企員工的最低工資將不低于1740元。
此外,北京市今年將把工資集體協商談判的內容納入集體合同條款中。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積極與投資者溝通協商,不斷提升集體合同和工資協商的簽約率。同時,積極創造條件建立企業效益與員工工資增長掛鉤機制。【作者:《財經》綜合消息 】(責任編輯: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