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2011兩會財經報道 > 正文
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14:30,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主題為“財政政策和有關問題”的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土地出讓收入全部納入基金預算管理,當地政府不能拿土地收入去彌補公共財政的一般性開支。
去年全國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是29397億,同比比上年增長106.2%。謝旭人說,土地有償出讓是根據國家的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收取的收入。土地收益的高低確實是與經濟發展的狀況,房地產市場發展的狀況,以及土地的供應量的多少密切相關的。地方政府收取了土地出讓收入以后,全部納入了基金預算管理,當地政府不能拿土地收入去彌補公共財政的一般性開支。按照法律制度的規定,土地有償出讓收入都是專款專用的,主要用于征地拆遷、土地儲備開發等成本性開支。原來一些國有企業破產倒閉以后占用的土地出讓后的收入還用于這個企業職工的安置等方面的支出。除了上述成本性支出之外,土地出讓收入必須專項用于土地建設、水利建設,用于保障性住房、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城市綠化、農村生產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這些都是有專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