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鄧衛華 焦國棟
國家統計局15日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1月份我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9%,環比上漲1.0%,其中食品類價格上漲10%以上,成為拉動居民消費價格上漲、影響群眾價格預期的主要因素。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和購進價格同比、環比雙雙上漲,且購進價格漲幅明顯高于出廠價格。
上述統計數據透露出的基本信息是,我國居民消費價格仍在4%以上高位運行,其中需要重點關注的是食品類商品。同時,由于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同比上漲9.7%,比出廠價格漲幅高3.1個百分點,因此工業品價格后期壓力較大。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數據是在國家統計局調整居民消費價格構成權重后首次發布的。盡管調整后的權重中,居住類權重提高4.22個百分點,食品類權重降低2.21個百分點,但食品類價格漲幅仍高出居住類價格漲幅3.5個百分點,顯示食品類價格走勢不容樂觀。
1月份居民消費品尤其是食品類價格上漲幅度較大,有春節消費旺盛、災害性天氣等因素的影響,也有居住類價格持續上漲、勞動力成本不斷提高、貨幣流動性過大等因素的影響,原因十分復雜。
當前,隨著天氣轉暖,南方雨雪冰凍災害漸去,但北方地區仍受干旱威脅,農業抗旱形勢嚴峻。同時,盡管國家對房地產市場持續采取了調控措施,但房價總水平仍在上升。各地越來越明顯的“用工荒”也在拉動勞動力成本提高。多重因素作用,使我國穩定價格總水平的工作面臨較大壓力。
但應當看到,黨中央、國務院對穩定物價、保障民生工作高度重視,明確把穩定價格總水平作為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國務院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將貨幣政策由適度寬松調整為穩健,各部門落實力度很大。這從1月份價格上漲并未對城鄉居民過春節產生明顯影響就可以看出。從中長期看,推動物價上漲的貨幣因素會減弱,特別是國家繼續出臺支持農業的政策措施,確保糧食安全,為穩定物價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同時,國家采取多種措施提高居民收入,將增強群眾應對物價上漲的能力。
因此,對當前的物價上漲,一方面需要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穩定物價、保障民生,另一方面也無須“談漲色變”,產生恐慌。只要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求真務實積極工作,就一定能夠使價格總水平趨于穩定,為改善民生、促進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作者為新華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