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公布部分機場建設情況調查結果
本報北京2月14日電 (記者 崔鵬) 審計署今天發布了2011年第六號公告,公布了“10省區市部分機場建設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審計發現23個機場項目的359項合同(占抽查合同總數1817項的19.7%),存在未公開招標等違反招投標程序的問題,涉及金額19.38億元。
“十一五”期間,10省區市共新建和改擴建機場53個
2010年5月至7月,審計署對山西、內蒙古、黑龍江、福建、廣西、重慶、四川、云南、陜西和新疆等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10省區市)機場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調查了31個機場。
審計發現,“十一五”期間,10省區市共新建和改擴建機場53個,總投資681.98億元,至2009年底累計完成投資323.75億元;審計調查的31個機場建設項目總投資621.16億元,累計完成投資305.73億元,分別占53個機場的91%和94.4%。
機場建設管理總體較好,機場發展穩步推進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十一五”期間,山西、內蒙古、黑龍江等10省區市地方政府和民航管理部門積極籌措資金、出臺多項政策支持機場建設和運營,機場建設管理總體較好,機場發展穩步推進,建設和運營均取得一定成效。
主要成效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機場布局逐步完善,運輸能力有較大提升!笆晃濉逼陂g,10省區市新增機場18個,機場數量比“十五”末增長近三成,同時對原有的35個機場進行了改擴建,使航空運輸能力得到較大改善,其中23個經改擴建后投入運營的機場,2009年旅客吞吐量達到5940萬人次,較2008年增長28%。
特別是新疆喀納斯、內蒙古二連浩特、黑龍江漠河、云南騰沖、四川康定、廣西百色和福建三明等“老、少、邊、窮”地區支線機場的新建,進一步改善了邊遠地區的交通出行條件,也使得機場總體布局逐步完善。
二是機場建設在一定程度上拉動了地方區域經濟發展,改善了地方投資環境。截至2009年底,中央共投入擴大內需專項資金37.45億元用于補助25個機場建設,累計完成投資237.43億元,拉動地方投資58.98億元,創造就業崗位59061個,有效地促進了區域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同時,機場建設在改善地方投資環境、帶動旅游業等相關產業發展等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審計發現359項合同存在未公開招標等違反招投標程序的問題
與此同時,審計也發現了一些值得重視的問題。其中,審計發現23個機場項目的359項合同(占抽查合同總數1817項的19.7%),存在未公開招標等違反招投標程序的問題,涉及金額19.38億元。
除此之外,審計還發現存在其他問題:
——福州、泉州、桂林、二連浩特和滿洲里等5個機場以多頭申報、重復申請等方式多獲取建設資金0.61億元,用于機場其他項目支出;大慶、榆林、烏魯木齊和成都等4個機場的材料供應商為逃避稅收,在與施工單位結算時使用虛假發票,涉及金額0.33億元;成都機場的施工單位將土石方工程分包給13個自然人,后者為逃避稅收,在與施工單位結算時提供了223張“白條”,涉及金額0.65億元。
——大慶薩爾圖機場飛行區場道工程招標違規簽訂的施工合同比中標價(1.26億元)高出一倍多,項目招投標和投資控制流于形式。
——5個機場是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未經批復的情況下,就開工建設的;15個機場是在未進行環保驗收的情況下,就投入運行的;7個項目未按原設計要求建設污水處理系統,有些機場產生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或農田,存在污染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