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 (記者 閆瑾) 央行昨日正式啟動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結算試點,至此全國20個試點的非金融企業都可以直接參與人民幣境外投資。
為配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方便金融機構和境內機構開展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業務,央行昨日公布了新年1號文件《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國內的機構在經過境外直接投資主管部門的審批核準后,可直接使用人民幣通過設立、并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或取得企業(包括項目)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等。
資料顯示,2010年6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內試點范圍從原來的5個城市擴展到北京、天津等20個省(市、自治區)。而《辦法》中可以參與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的試點就涵蓋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地區內登記注冊的非金融企業。
“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試點的正式啟動,方便了更多企業‘走出去’,一方面擴大國際收支平衡,目前我國國內的貿易順差額太多,而減少順差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對外投資,但因為換匯、結算等多方面不便利因素,減少了國內企業的海外投資意愿;另一方面意味著人民幣國際化進一步加快,距離實現人民幣的可自由兌換又進一步。”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孫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截至去年11月,跨境貿易試點自去年6月擴大以來,各試點地區銀行累計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3400億元。分析人士表示,未來跨境貿易結算業務量將更顯著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