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列舉翁振杰受賄涉黑六大犯罪事實和線索,并愿為舉報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財新網】(綜合媒體報道) 據人民網12日報道,1月11日重慶市“兩會”召開期間,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重慶同創置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同創集團)原董事長張明渝,實名舉報重慶第三屆人大常委、民建中央經濟委員會委員、西南證券董事長翁振杰“受賄涉黑”等犯罪事實和線索。
據經濟觀察網報道,張明渝在舉報信中列出了翁振杰及同伙的六大犯罪事實和線索,包括挪用公款、向黑社會提供放高利貸的資金(涉及人員包括陳坤志、龔剛模、戴克偉、楊云等團伙)、違法放貸、索要賄賂、非法鯨吞同創集團價值數億元資產及洗錢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其中向翁振杰行賄的相關細節涉及張明渝本人。
張明渝在信中稱,同創集團及其下屬重慶天人公司在開發項目時,分別向重慶國際信托公司做了股權信托。在這一過程中,身為重慶國際信托公司首席執行官的翁振杰故意在重慶天人公司貸款上設置障礙,并借其介紹重慶銀瑞公司借款給同創集團之由,在2004年向張明渝索賄45萬元、2007年索賄 90萬元。其后,張明渝本人提著裝有現金的包,當面交給翁振杰。
這份實名舉報信全文近5000字,張明渝向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愿為舉報信所列相關事項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翁振杰,1962年生,民建會員,碩士,現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重慶國際信托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
張明渝,1968年出生,碩士,重慶同創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總裁,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
(財新記者 郭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