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萬人的幸福答卷
——CCTV經濟生活大調查發現的中國幸福觀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I胡大源 ●夏雨春 楊子霄
2009年,哈佛大學心理學家巴澤曼教授的名著《管理決策中的判斷》出了第7版,他將人們在管理決策中常見的判斷錯誤歸納為三類,其中第一類是“可得性啟發式偏差”,簡單地說就是:那些容易回憶、便于從人們記憶中提取的信息,往往容易導致決策偏差。
在現實世界,這樣的實例層出不窮。2004年國內某媒體的一篇文章激起了公眾對一次性木筷的口誅筆伐,進而升級為兩會提案,促使國家有關部門2006年作出決策,對木制一次性筷子加征了消費稅和出口關稅。
2006年底,筆者跟隨北京大學周其仁、盧鋒兩位教授到黑龍江調查才發現,一次性木筷的生產并不是像媒體報道的那樣“一采光”式的對天然森林資源的“毀滅性的采伐”,而是間伐以速生林為主的楊木樺木。然而不到一年的光景,“占中國木筷生產80%的黑龍江木筷產業經受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近半數企業面臨破產境地”,直接影響了約20萬林區貧困農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痛定思痛,究其原因還是憑著“想當然”作判斷,而沒有深入林區認真進行實地調查導致的決策失誤。
通過抽樣調查得到的幸福感,是一個綜合衡量人們心理和生活感受的統計指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民眾對政府管理的滿意度。近年來,盡管經濟形勢并不樂觀,但各國關于幸福感的報道卻逐漸熱了起來。
2010年10月,國內一家媒體提到,根據荷蘭伊拉斯謨大學和美國密歇根大學社會研究所的調查顯示:1990年中國國民幸福指數6.64,1995年上升到7.08,但2001年卻下降到6.60。結論是“中國人的幸福感仍在下降,現在的中國人沒有10年前快樂了”。
筆者仔細檢索了網絡和國外學術刊物發現,文中所指的密歇根大學社會研究所的幸福調查,用的是荷蘭伊拉斯謨大學的世界幸福感數據庫。從這個數據庫中可以查到各國幸福感調查的數據,其中也包括中國的4次幸福感調查結果。將這4次幸福感調查結果換算成10分制,便可得到與媒體文章中相近的數據:1990年為6.5, 1995年為7.08,2001年為6.6,2007年為6.72。
不知何故,2007年的數據在報道中被遺漏了,并由此得出“中國人的幸福感仍在下降”的結論。
時下浮躁之風盛行,一個缺乏依據的調查結果之所以能廣為流傳,或許是由于人們更愿意憑著直覺來作出判斷,而不愿花些時間進行追根溯源的調查研究。
筆者在一次閑談中曾問周其仁教授,怎么就想起來要去實地調查一次性木筷的生產過程,他的回答耐人回味:許多人云亦云的事情都經不住深入調查的推敲。
近四成半的人感到生活幸福
什么是幸福?達林麥馬虹(Darrin McMahon,美國佛羅里達州大學歷史學教授,著有《幸福史》)曾總結過西方從古希臘至今兩千多年來的幸福觀:在荷馬時期,幸福就是幸運;在古希臘哲學家所處的時期,幸福等同于智慧和德行;在啟蒙時期,幸福就是及時行樂。
在當下的中國,多少人感到自己幸福?
2011年1月12日,央視財經頻道中國財經報道欄目主辦的“CCTV2010經濟生活大調查”調查結果將向全國披露,據主辦方透露,在8萬余份有效問卷中,44.7%的人感到生活幸福及很幸福,而感到自己不幸福和很不幸福的達到11.1%。
同時,大調查課題組授權《中國經濟周刊》獨家披露《2006—2009年中國幸福感分析》。
事關幸福的大調查
如何發現人們體驗到的幸福感?
近年的心理學研究成果,給了我們很好的答案,那就是主觀幸福感調查方式,即在調查問卷中直接詢問,如:“您對目前生活的感覺?A很幸福 B比較幸福 C一般 D不幸福 E很不幸福”。
問卷中的回答是被調查人個人關于自身當前生活幸福的主觀感受,也是人們對于自己生活狀態的正向情感認知評價,這就是主觀幸福感。
近年來,使用這種主觀幸福感定義人們的生活感受得到了心理學成果的支持,心理學家卡尼曼的研究顯示“大多數的幸福經驗時刻都可以被這種單一的總結衡量方法合理解決”;此后的心理學研究也表明,大多時候,人們都能對自己的生活作整體評估。
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幸不幸福,怎么才幸福,只有公民自己說了算。
20世紀50年代以后,世界各國相繼開始把抽樣調查作為統計調查的重要方法而加以廣泛使用。到目前為止,許多國家90%以上的統計調查都是采用抽樣調查來進行的。實踐也表明,精心設計的抽樣調查完全可以在精度上勝過全面普查,因此,愈來愈多的國家都把抽樣調查作為因果分析和政策評價的一種重要的方法來運用。
在中國國內,同樣采用主觀幸福調查問卷衡量幸福標準的CCTV經濟生活大調查(下稱“大調查”),被學界認為是具備良好的可靠性、有效性、一貫性以及具有很好的國際比較性,對社會總體幸福感研究來講,整體生活幸福感對政策制定者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大調查”參照國家統計局全國經濟普查的抽樣方法投放問卷,調查覆蓋全國31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104個城市和300個縣。被調查者分布比重與各省的人口比例相協調。如河南省人口最多,調查者的比重也最高,達6.68%。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打破常規,為調查開通了投遞綠色通道,使全部調查問卷明信片都在4天內順利到達被抽樣地區,確保了此次調查的高效率。2006—2009年,每年調查發放的問卷都是10萬份,回收率和有效率均達到了80%以上。
為了保證本調查的權威性和科學性,4次“大調查”的全部數據錄入編輯、審核處理,以及統計分析均由國家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負責。
“大調查”覆蓋了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各個年齡段、各種文化程度、各種收入水平及各常駐地區,綜合4次調查結果顯示,被調查者大部分為城鎮居民。城鎮居民的比重為77.7%,農村居民的比重為22.3%。
在問卷回收的8.6萬公眾中,包括了各個收入階層的居民。家庭年收入2萬元以下的人占40.4%,家庭年收入在2~5萬元的人占44.6%,家庭年收入在5~10萬元的人占12.4%,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上的人占2.6%。
也就是說,家庭年收入在5萬元以下的家庭占到了調查總數的85.0%,可以說“大調查”是面對普通民眾的調查。
國家統計局總經濟師姚景源對“大調查”有這樣的評述:“無論是從統計學、發放的范圍,還是答卷群體的結構分析上,它充分地代表了我國整個民眾的基本狀況。”
越富有越幸福?
更多的財富是否意味著更多的幸福感?18世紀,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曾討論國民的幸福與收入的關系,他認為:“決不能把大多數人生活狀況的改善看作是對整個社會的不利。如果一個社會有較高比例的成員生活在貧窮困頓之中,那么這個社會就不可能真正地繁榮幸福。”但在某個極限點,高收入對一個人的幸福根本不起作用。
19世紀初,英國經濟學家威廉湯普遜提出:“對于一個社會來說,重要的不是僅僅擁有財富的問題,而是財富的正確分配問題……人要想快樂,便脫離不了享受的物質手段,這在一切文明社會里主要就是財富,但是人們可以在擁有較少財富的情況下達到前所未有的快樂境地,而在財富極為充裕的情況下,卻仍可能非常痛苦。和社會利害攸關的主要是財富的使用和分配問題,而不是財富的多寡。”
生活在同一時代的馬克思側重從社會性層面來看待幸福感。在馬克思的理論框架內,幸福首先意味著人類在精神和物質上的全面發展與自由,而就幸福的終極價值而言,平等、自由、和諧都是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和先決條件。
財富與幸福到底是什么關系?越富有是否就會越幸福?
根據現代經濟學原理,對于“完全理性”的人來講,如果財富越多,那么選擇的自由越大,那么就更可能獲得最大化自己幸福所需要的各種資源。然而對于“完全理性”這一前提假設卻一直爭議不斷。
為進一步發現物質財富的多少與人們的幸福之間的關系,我們通過“大調查”中連續4年的隨機大樣本城鄉居民調查數據,從不同的家庭收入、家庭收入預期變化以及家庭金融財產變化等三個方面,對我國居民生活幸福感進行研究分析。
高收入不一定最幸福
根據對答卷者定制“家庭年收入”為分組標志進行分組,組數確定為2萬元以下、2~5萬元、5~10萬元、10萬元以上4組。從連續4年的數據看,不同收入群體之間居民生活主觀幸福感相對穩定,反映的趨勢基本相同。
從表1的2009年調查結果可以看出家庭收入與幸福感的關系:家庭收入越高,幸福感越強;低收入家庭的幸福感明顯降低(我國目前低收入群體人數較多);收入對居民個體主觀幸福感影響明顯;最高收入群組的不幸福或很不幸福比重明顯高于中上收入群組,說明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后,收入對幸福感的作用變小,甚至出現負影響。
在圖1中,“很幸福”線隨著收入的增加而升得非常明顯,“比較幸福”線是一條倒U形曲線、收入5~10萬元是最高點,“一般”線是一條沿著收入的增加而下降的曲線,“很不幸福”線是一條兩頭高中間低的正U形曲線、收入為2~5萬元是最低點。說明高收入家庭兩極分化的比較大,即很幸福和很不幸福的比重都高,而感覺一般的比重相對少得多。
在我國現階段,家庭收入直接影響居民的幸福感,尤其是占總數近一半的2萬元以下的家庭,影響極為明顯;高收入家庭,收入對其幸福影響已經很小,與中高收入家庭相近,但開始出現差距;同時,收入的提高在不幸福和很不幸福人群中出現負影響,所以,高收入家庭的幸福感出現分化,“很幸福”和“不幸福”兩頭的比例增大。
事業決定幸福觀
根據2009年“大調查”數據中幸福感與“2010年預期收入”的分析結果(圖2)可以看出:
個人主觀幸福感受預期收入影響明顯,預期收入增加的人中61.43%的人感覺幸福,而預期減少的人中只有29%的人感覺幸福,同樣,在感覺幸福的人中有71.74%的人預計收入增加,只有5.398%的人預計收入會減少。
在預期收入減低的人群中感覺不幸福的比例為28.65%,遠高于預計增加的6.07%和預計持平的9.02%;同時從不幸福人群看,預期收入變化對其幸福感影響也很顯著。
愛投資者更幸福
為進一步分析財富對幸福感的影響,我們還根據2008年調查結果(圖3)分析了家庭金融資產與幸福感之間的關系:
家庭金融資產變化對居民主觀幸福感也是影響明顯,感覺幸福的人中56.42%的家庭金融資產不同程度增加,感覺很幸福的人中62.42%資產增加,而家中資產增加的有70.2%的家庭感覺生活幸福,其中43.35%的人感覺很幸福,只有5.44%的人感覺不幸福;隨家庭金融資產的減少,生活感覺幸福的人逐漸減少,不幸福的人逐步增加。
為什么財富降低會對人們的幸福感有如此大的影響?曾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心理學家卡尼曼教授的研究表明,經濟損失給人們帶來的沮喪要比同等數額的收入帶來的欣喜大得多。
綜上所述,家庭財富,尤其是家庭年收入和家庭金融資產是反映我國居民物質生活條件的主要指標,較好的家庭財富狀況自然會提供一個較好的生存基礎和發展機會,較差家庭財富的居民通常也是低收入家庭,他們會因物質條件的限制,只能得到較低層次生活基礎,成長、發展的機會也很少。所以,家庭財富是居民生活幸福必不可少的物質基礎。
盡管近年來我國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條件不斷改善,但目前低收入群體還相當大。因此,增加居民收入依然是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的主要任務。
金錢之外的幸福來源
研究表明,人們的健康狀況、年齡、教育程度等因素也會影響個人主觀幸福感,我們結合“大調查”數據分別加以討論。
老年人更幸福,年輕人幸福感低
從2006—2009年調查結果看,幸福感隨著年齡的增加而增加,連續4年數據(圖4)得出的結論基本一致。
60歲以上年齡組幸福感強,說明大部分老年人會享受生活樂趣、頤養天年、安度晚年。這與老年人的知足、物質需求低有關,也與他們豁達心態有關。老年人經過生活歷練,自我有較為清晰的認知和比較客觀的評價,更能以寬容的心態面對生活中的問題。
36~59歲年齡組幸福感居中,說明中年人正是事業、家庭、生活等方面的主力,能明顯享受自己的進步以及對社會資源的掌控,體驗更多的正向情感,同時,繁重的工作家庭負擔,也會造成較大的負面壓力,使之幸福感低于老年人。
18~36歲年齡組幸福感低,是與就業難、收入低直接相關,與青年人的物質生活期望和實際收入的差距大有關。
教育機會越多越幸福
國內外均有學者的研究表明,教育程度與幸福體驗成正比。從圖5表示的連續4年的調查數據來看:文化程度越高總體幸福感越強,在很不幸福人群中低學歷比重最高,高學歷的比重最低。
教育程度與居民的主觀幸福感存在正相關性,這很可能是與現實社會中人們從較高的受教育程度中獲得的實際利益有關,人們的受教育程度與其在社會政治、經濟生活中所能得到的各種待遇和發展機會密切相關,教育程度越高則總體的生存條件越好、發展機會越多,所以就會更多地體驗幸福。
同時,教育也使人獲得了感受和追求幸福的能力,教育的核心是文化知識,人們通過掌握、運用知識完善了自身的人格和智慧,從本質上提升了人生的意義和價值,拓展了人類的快樂和幸福的意義。事實證明,受教育多的人可以優先獲得良性發展的機會和條件,并且這種發展可能是可持續的,他們往往更幸福。
健康是幸福之基
2007年的“大調查”中曾詢問個人幸福的關鍵因素,調查結果(圖6)得到的排序是身體健康、收入穩定、社會保障和社會關愛。但從不同幸福感群體的選項來看差異十分明顯,感覺幸福的群體更注重身體健康,而感覺不幸福的群體更關心社會保障和社會關愛。
身體健康是幸福的基礎。調查數據顯示,在感覺幸福的群體中首選健康的比率達到了60%。尤其是在我國社保和醫療保障還遠不夠完善的情況下,身體健康就顯得尤為重要。與此同時,還應看到的是不幸福和很不幸福的人群更需要的是社會保障、社會關愛,這也說明影響幸福的不僅是財富和健康等物質環境,社會福利、人際交往、社區建設、人文關懷等社會環境的改善更能直接降低“不幸”,從而增加幸福感。
社會讓你感覺幸福嗎?
就業、家庭面臨的主要困難以及主要消費情況等社會因素對居民生活幸福感的影響,是主觀幸福感研究的主要部分。
就業、住房難,幸福也難
從歷年的“大調查”數據(圖7、圖8)來看,不同幸福人群所面臨的困難基本相同,前三項都是收入、住房和醫療,這說明我國居民整體生活結構還比較一致,整體尚處在溫飽階段。根據2006年統計年鑒,我國城鎮居民中等偏下人群的恩格爾系數大于40%,總體處在簡樸型消費結構,這與本次調查對象50%以上是家庭收入2萬元以下的數據相一致。
與全國平均相比,“很不幸福”的群體更為關注就業和住房。這表明“很不幸福”的群體更希望改善物質生活狀況,其就業困難更大。因此,促進就業將是改善“很不幸福”群體感受的關鍵。
家人有工作,幸福會更多
2008年的問卷中增加了家庭是否有失業人口選項,調查結果(圖9)表明:失業影響居民幸福感是與家庭面臨的主要困難的結論相一致的。失業對幸福如此重要,是因為工作崗位不僅是取得收入和地位,也是贏得尊重的主要手段。同時,工作除具有獲得收入以滿足當前的消費支出,還具有因工作本身而得到長期生活保障的幸福感。
“看病貴”減少幸福感
2007年調查結果顯示,城鄉居民實際支出前三項是教育、醫療、房產。醫療和房產這兩項與家庭面臨的主要困難的選項基本一致,教育在實際支出中比重最高,可在面臨主要困難中“上學”是最低的第6位。
感覺幸福的群體與感覺不幸福群體在汽車和旅游、醫療與贍撫養等支出方面形成鮮明對比。幸福的人在汽車、旅游方面均高于全國平均,而不幸福人群在醫療、贍撫養兩項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說明基礎性保障不足仍是造成我國居民不幸福的重要原因。
購車與幸福
從2007年的調查數據(表2)看,各群體的2008年計劃支出(圖10)與2007年的實際支出的選擇結果非常吻合,總體關注點在房產和教育,幸福人群關注汽車、旅游,不幸福群體關注醫療和贍撫養。
幸福者更關注環保
2007年調查結果(圖11)表明人們在下一年最期望改善的是醫療、住房和養老,與家庭面臨的主要困難基本相同,相比之下,幸福群體更關注環保和醫療的改善,說明幸福群體已體現出舒適型消費特點,希望得到更好的生活環境和醫療服務;而不幸福群體則更擔心養老和就業方面的問題,希望有更好的工作與生活保障。
有房有車,就會幸福嗎?
房價跌會讓更多人感到幸福
隨著房價的上漲,對房價的預期成了全國相當一部分居民在2009年重點關注的事情。2009年“大調查”中增加了對于居民購房計劃以及房價預期的問題(圖12)。
對于在預期房價不變或下跌的人,幸福感相對較高。在預期房價上漲的人中,如果房價在5%或10%以內,對于幸福感的影響并不明顯。但如果房價上漲超過10%,則感到很不幸福和不幸福的群體比例則明顯增大。房價變化有兩方面的影響,對于沒有房的居民也許感到房價的升高增加了未來生活的壓力,但對于有房的居民來說,并不希望自己的房產貶值,相反房價上漲帶來的資產增值可能會提高他們的幸福感。
買中檔車的人更有幸福感?
2009年的“大調查”還增加了居民未來計劃購買汽車價位的問題(圖13)。問卷中將汽車價位的選項分為5檔:5萬元以下、5~10萬元、10~15萬元、15~30萬元、30萬以上。城鄉居民2010年選擇購買這5檔車的比例分別為32.64%、35.98%、19.81%、7.38%、4.18%。
隨著購車價位的上升,居民感到非常幸福的比例逐漸上升。但與此同時,幸福感的比例并非單調上升,而是在購買15至30萬時達到最大比例。總的來說,更高價位的車能夠給居民帶來更高的幸福感。計劃購車價位一方面反映了居民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居民期望的一種生活狀態。
一個很值得思索的現象是,盡管高價位的購車計劃提高了人們的幸福感,但不幸福感的比例也在增加。可以看到,選擇購買30萬以上汽車的居民的不幸福感為19.4%,顯著高于選擇其他價位的居民;不幸福比例最低的是選擇購買5至10萬價位的居民,這個價位的汽車也是全國居民選擇比例最高的選項。
高消費≠幸福感
近年來,隨著中國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更多的居民將旅游作為娛樂和放松的一種方式。2009年的大調查數據包括了居民未來一年的計劃旅游支出(圖14),并將其分為5檔:2000元以下、2000~5000元、5000~1萬元、1~3萬元、3萬元以上。選擇這5檔的全國居民的比例分別為28.67%、35.97%、24.37%、7.52%、3.47%。總的說來,選擇旅游支出1萬以下的比例達到64.64%。
與前面居民的購車意愿對比,我們發現兩者有相似的地方。選擇最高的消費支出(購車價位、旅游支出)的居民的很幸福和不幸福的比例最高,但總幸福感的比例并不是最高的。幸福感比例最高的群體選擇的是偏中間價位的消費。消費支出的增加并非總能給居民帶來更高的幸福感。
東西南北中,哪里更幸福?
“大調查”通過對連續3年調查數據的幸福感指數和幸福感百分比的計算、分析(表3、表4)發現:
從整體看各地幸福感總體差異不大,都處在較高的水平,各地區連續3年幸福感指數平均值在3.45至3.80之間,波動幅度僅為10%左右;2009年在3.3到3.8之間,波動有所增大。但3年之間各地區的排名變化較大,所以各地的絕對排名實際意義有限。
西藏2009年最幸福
連續3次的調查數據發現:不發達地區幸福感指數波動很大,未出現連續3年名列前三的地區,除貴州外,也未有連續3年在最后3個位置的。其中,西藏是2009年的第1名、2007年的第18名、2008年的第19名;青海是2007年的第1名、2008年的第30名、2009年的第29名;吉林是2008年的第1名、2007年的第26名、2009年的第16名。同時,幸福感指數最后5名的地區基本上是中西部的不發達地區,其中, 2009年分別是(幸福感比率由低到高):寧夏、貴州、云南、新疆、青海;前幾名主要集中在東北地區,其中, 2009年分別是(指數由高到低):西藏、遼寧、福建、山東、黑龍江。
經濟發達地區指數和排名不具有優勢,雖然波動相對小,但整體幸福感并不明顯好于落后地區,3年平均值基本處于中等。
可以看到,用兩種方式對全國地區的幸福感進行排名的結果差別不大。
發達地區不一定有更多幸福感
我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居民生活幸福感排名總體呈現無序的波動狀態,但對各地區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和人均消費水平這兩個主要經濟指標一起分析(圖15)發現:各地居民幸福感與經濟發展水平呈微弱正相關關系。
經濟發達、消費水平較高的地區整體居民幸福感并不高,未發現地區幸福感與經濟發展有明顯的正相關關系,僅表現出微弱的正相關性。這多少有些出人意料,發達地區的幸福程度提升得不如預期,既是因為發達地區居民生活標準提高了,收入增加使得人們對于感覺幸福的經驗也提高了;同時,發達地區收入差距大,人們在相互比較中,也降低了低收入群體的幸福體驗,從而降低了整體幸福感。
收入不僅可用于滿足消費,也是衡量自我價值的尺度。雖然依據經濟學理論,如果一個人的收入提高,而其他人的薪酬不變,就沒有人受到傷害,但社會比較告訴我們,個人的收入提高也會與其他人的幸福感相關聯。所以,人們關心其相對所得,而不是所得的絕對收入,人們想超過他周邊的人。而發達地區富人多、收入差大,是其百姓主觀幸福感未能變得更好的重要原因之一。
發達國家居民更幸福
讓我們再來從宏觀層面看國家發展水平與主觀幸福感關系。許多研究發現,國家的富裕程度與國家的主觀幸福感水平之間有著較強的正相關關系。
從人均年所得、人均GDP兩個角度來觀察經濟發展、財富積累與社會幸福之間的關系,可以發現,總體上,經合組織(OCED)的大多數國家的人們生活得比較幸福,北歐等國家體現得更明顯,這顯然與他們國家的人均GDP高是有關的,但也有反例,如墨西哥等國家人均GDP不高,但生活滿意度卻比較高。
通過對不同國家、地區的比較可以發現:總體上,富裕地方的人們比貧窮地方的更幸福。當收入的增加能夠使人們脫貧時,收入與幸福呈現較強的正相關。貧窮時提高收入所帶來的幸福感最大,隨著人們越來越富有,幸福感就會持續下降。富裕的國家和地區更具備條件來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提供更好的養老和醫療服務,從而提高健康水平、調節收入分配,增加居民的幸福感。
這一結論給我們的啟發是:我國正處在發展階段,必須大力發展經濟,以提高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改善他們的幸福感。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提高,若要進一步提高居民幸福感,政府還必須在百姓心理滿足感、家庭生活質量、健康水平、生態環境、社區建設、基本人權等方面增加公共支出,改善城鄉居民的社會環境和綜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