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孫乾 張艷)國土資源部昨天公布了26宗因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住宅閑置土地名單。按國土資源部相關規定,這些地塊“撂荒”時間均超過處罰甚至收回年限。
撂荒時間最長達17年
在這份26宗閑置土地“黑名單”中,北京和上海各有5宗,江蘇、福建和湖南各2宗,湖北8宗,河南和云南各1宗。其中,福建東嘉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在漳州東山的成片開發用地閑置時間長達17年。
在北京市上報的5塊閑置土地中,中石化作為控股股東的有3宗,分別為井田花園專家居住小區項目C-6號地,井田花園專家居住小區C-2號地,以及井田花園專家居住小區C-4號地,面積總計約26.8公頃,約定開工時間是2004年9月到2005年2月。
北京其他兩宗為北京首元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環宇商住樓C座住宅樓項目用地和北京市永聯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建設的石榴莊住宅小區西區。閑置超兩年堅決收回
國土資源部這一公告要求,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法對上述閑置土地閑置一年以上不滿兩年的,必須征收閑置費,閑置兩年以上的,必須堅決收回。
根據上述要求,此次公布的26宗閑置土地中,18宗土地將被收回。其余的8宗由于未標明約定開工時間,因此無法判斷將如何處理,但這8宗土地的合同簽訂時間均在2008年9月以前。
公告還要求,對公布名單中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在閑置土地查處整改到位前,暫停其參加新的土地競買活動。
據了解,企業閑置土地一般有四種原因,一是人為“囤地”坐地起價,二是企業沒有資金,三是企業原因沒有取得規劃證、開工證等手續,四是企業原因的拆遷問題。
數據顯示,2010年,上海、北京兩市賣地收入均突破千億元大關,同比漲幅將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