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牡霞 葉勇
記者30日獲悉,財政部日前下發了《關于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將652戶部屬企業納入央企紅利收繳范圍,并將此前確定的收取比例普遍上調了5%。國資專家認為,上繳比例提高對央企影響不大,增加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可以更好助力央企結構調整。
尚有千家企業待納入
《通知》明確,從2011年起,將教育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所屬企業,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直屬中國電影集團公司,文化部直屬中國東方演藝集團公司、中國文化傳媒集團公司、中國動漫集團公司,農業部直屬黑龍江北大荒農墾集團公司、廣東省農墾集團公司,以及中國出版集團公司和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記者查閱附表后發現,上述部屬企業共有652戶,其中,教育部部屬企業以623戶占據絕大多數。
記者注意到,上個月國務院召開的常務會議提到,從2011年起,要將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而此次下發通知僅有652戶企業被納入其中,也就是說,2011年,仍有近1000戶部屬企業待納入央企紅利收取范圍。
在此通知出臺前,有消息稱,鐵道部下屬企業和金融國企將被納入央企紅利收繳范圍,但此次下發文件并未提及。
對此,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認為,短期內將鐵道部部屬央企納入的可能性不大,因為鐵道部部屬企業承擔發展高鐵的重任,仍屬于政策支持范圍。
“金融國企也還處于政策保護階段,因此短期內也不太可能劃入。”文宗瑜認為,我國的金融國企盡管規模比較大,但在國際上競爭力仍比較弱,仍需要大量資金支持。
財政部的另一位專家也向記者證實,金融國企納入央企紅利上繳范圍的事情仍在推進中,尚無時間表。
提高5%對央企影響有限
在范圍擴大的同時,央企上繳紅利比例也相應做了調整。調整后,央企上繳紅利仍分為四個等級,除了不收取紅利這一等級以外,其余等級均上調了5%。
具體來看,第一類包括煙草、石油石化、電信、煤炭、電網和部分電力央企,收取比例為15%;第二類是鋼鐵、有色、運輸、航空、汽車、房地產和部分電力央企,收取比例為10%;第三類為軍工、科研院所和部屬央企,收取比例為5%;第四類為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等政策性公司,仍不收取。
其中,第三類當中的軍工、科研院所央企在2007年被劃定為暫緩三年上繳的等級,此次下發的《通知》實際上是明確了軍工、科研院所央企免繳期即將結束。
由于央企紅利上繳比例偏低,今年以來,不時傳出央企紅利上繳比例提高5%-30%的聲音,但最終敲定為提高5%。對此,文宗瑜認為,提高5%這個比例是比較恰當的,“如果一下提高太多,來自央企的阻力會很大,也會影響央企的資金流動”。
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春曉也認為,這個比例是比較恰當的,“既可以保證企業自身發展,又可以將企業獲得的效益多拿出一部分來支持經濟發展”。
“只提高5%,幾乎不會對央企經營產生影響。”文宗瑜認為。一個大型航空央企人士也對記者表示,提高比例對公司暫無影響。
增收部分或主要用于央企重組
擴范圍、提比例,意味著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增收。據文宗瑜預計,此次調整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將年增380-500億元。
從央企經營現狀來看,增收三五百億可能性也比較大。盡管全年數據尚未出爐,但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日前已經透露,今年央企實現利潤或超萬億元。按照提高后標準來看,大部分央企上繳紅利比例都在10%以上,因此,明年增收三五百億完全可能。
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07年-2009年,我國共收取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1572.2億元,而3年里央企利潤共為24772.6億元,按此推算,央企3年來上繳紅利比例僅為6.3%。
文宗瑜認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增收后,仍將主要用于央企重組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取之于央企用之于央企。”張春曉也持同樣觀點。
同時,記者從有關人士處也了解到,財政部還在醞釀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部分用于公共預算,用于社保支出,但具體調出比例仍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