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行三年來,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對推動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促進中央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發揮了積極作用。為進一步完善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會議決定,從2011年起,將5個中央部門(單位)和2個企業集團所屬共1631戶企業納入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范圍。同時,兼顧中央企業承受能力和擴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規模,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比例。
■ 征收比例
上繳紅利比例可能提高5%到30%不等
記者了解到,央企上繳紅利比例可能提高5%到30%不等,但方案尚未確定。
按照現行規定,中央企業稅后利潤收取劃分為三類:第一類為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具有資源壟斷性特征的行業企業,收取比例為10%;第二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行業企業,收取比例為5%;第三類為中國儲備糧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總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暫不收取。
■ 征收范圍
央企紅利征收范圍明年擴至1631家
“但是現在的政策表明,2011年開始征收范圍一下從120多家央企擴大到了1631家。”據一位熟悉政策背景的人士解釋。按照財政部提供的數據,2007至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1572.2億元。2011年將按照1631家征收,同時征收比例也將進一步提高,如此推算,預計一年便可以征收數千億元紅利稅。
■ 用于何處
向央企征收的紅利用于何處?
向央企征收的紅利用于何處?應用于向國民分紅。央企是中央企業,更是全國人民的企業。但長期以來,全國人民卻不能顯見地從央企的發展中受益;相反,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卻連年對石油產品提價,引發諸多質疑;一些曾經和正在涉足房地產業的央企更是推得房價飛漲。因此,這些央企的紅利,理應向企業的真正主人——中國人民進行派發,以便沖減部分央企漲價因素帶給國民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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