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耿慧麗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布消息,10月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期將對車船稅法進行首次審議。
據有關專家表示,車船稅新政策將分為7個梯度按照排量進行征稅,與現行政策相比,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車稅負減輕,大排量乘用車稅負則大幅增加。
今年5月,部分相關人士與企業曾接到車船稅調整方案(征詢意見稿)。該意見稿建議,車船稅按排量分7個梯度征收,每個梯度設置不同的年稅征收區間,當時提議的中間值為450~7200元/年。
據媒體報道,按照這一標準,1.0升和以下小車今后交稅變化不大;1.0-1.6升每年最低為360元,最高可征1080元;2.0升排量汽車考慮從900元起步,4.0升和以上區間的大排量豪華車,起征點將超過3500元,最高可達萬元以上。
自車船稅草案新征收標準曝光以后,引發不少爭議。
有車企人士認為,車船稅草案的新征收標準雖然大大提升了大排量汽車的稅費,但中低排量的稅費也增加了不少。中低排量汽車消費群體巨大且經濟能力相對有限,相較于數量較少且經濟消費能力強的大排量汽車消費群體,車船稅調整對于中低消費群體影響反而更大。車企人士擔心新政會起到抑制消費需求的作用。
有業內專家認為,車船稅選擇以排量為切口進行征收金額劃分缺乏合理性。小排量的車燃油經濟性、排放水平不一定就低。也有業內人士爭議,在消費稅、購置稅和燃油稅,已經體現了鼓勵小排量、抑制大排量的情況下,車船稅稅額再大幅提高,沒有太大必要。車船稅應合并入燃油稅,體現“多開多交、少開少交”的調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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